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3-00187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2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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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鹿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鹿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2-2025年)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打造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标杆城市和运动之城,助力“共享社·幸福里”建设,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重要窗口”的部署要求,加快实现“两个高水平”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围绕体育强省建设,倡导“体育让生活更美好”的健康生活方式,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系统理念和数字化引领发展,加快推动建成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鹿城走好共富路、续写创新史作出积极贡献。到2025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4.5%以上,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民健身领域改革创新。以数字化为引领,聚焦数字赋能,围绕“体有所健”,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改革。以推广体育运动健身锻炼“温动码”为切入口,助力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地图”、体育社团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科学健身、体质监测、体育赛事活动等应用场景,推动打造全民健身数字化服务平台,依托“浙里办”“浙政钉”,提供全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导航、预约、支付,体育赛事活动查询报名,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等“一站式”服务。鼓励政府投资新建的体育场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意见》(温政办〔2020〕74号),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投资运营体育场所和公共体育设施维修维护。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和数字化应用,制定落实公立学校体育场馆100%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应开放尽开放。(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二)完善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实施依法治体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均等化进程,落实《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体群〔2021〕40号)等政策文件。助力出台《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助推完善和实施《温州市区星级健身示范点评估办法》《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百姓健身房星级评定办法》,加强体育普法宣传。(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委改革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三)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实施体育设施普惠行动,根据温州市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成果,进一步深化编制项目落实,推进鹿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行动计划,为合理布局公共体育设施提供规划保障。力争落实区属“一场两馆”。充分合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新建一批群众举步可就的健身场地设施。到2025年,新增区级全民健身中心1个、街镇级全民健身中心14个,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5个,争取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0片、篮球场15片、足球场5片,推进实现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9块以上,推进实现社区人均0.25平方米配建体育场地设施。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执法、住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等多部门资源,将体育场地设施空间拓展融入全区重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内进行谋划推进,积极参与“共享社·幸福里”、未来社区、美丽乡村、未来乡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老年人、残疾人体育运动和健身设施建设。实施百姓健身房惠民行动,持续擦亮温州百姓健身房全国首创的体育惠民“金名片”。到2025年,全区百姓健身房达到75个以上,推进智能化百姓健身房建设,实现百姓健身房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委改革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四)提供优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加强全民健身“双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服务行动,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文化礼堂、企业、学校、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等。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系统,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履职率。提升国民体质监测能力,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实施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提供标准化体质测试服务,推广个人运动健康档案和运动建议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健身咨询、运动康复指导等服务。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

(五)夯实全民健身组织基础。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规范化行动,完善体育社团激励和退出机制,推动体育社团健康持续发展。在全民健身中充分发挥社团力量,强化社团社会担当。到2025年,完成“1+25”组织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全区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420个以上,注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以上体育社会团体达到65%以上。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体育社会团体依法依规良性运行。(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民政局)

(六)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全民赛事活动体系。助力运动之城创建行动,举办鹿城区都市休闲体育旅游节、鹿城区第十届运动会、龙舟民俗文化活动、自行车赛、民俗体育精英赛等赛事活动,组队参与温州市全民运动大会、职工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元旦健身跑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打造一批群众喜爱、特色鲜明、参与人群广的全民健身活动平台。持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和机制创新,广泛开展适合各个年龄段以及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的全民健身活动,提升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持续培育鹿城传统体育项目,推进游泳、羽毛球、棋类、足球等优势体育项目,助力打造具有长三角区域特色的全民系列赛、民俗运动会等原创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七)促进全民健身高质量融合发展。(1)实施“体育+”融合发展行动,深化体教融合,推进足球、龙舟、冰雪、武术等项目进校园,把有群众基础的温州市特色非奥运动项目列入区青少年阳光运动会。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促进体系”“基础训练体系”和“竞赛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建立体育和教育联合督导机制,完善灵活学籍管理制度,在有效周期内的省、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训练体系,规范引导社会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服务学校体育工作;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支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团区委)(2)深化体卫融合,促进疾病预防关口前移。推动体卫融合试点温州迪安美生健康医院建设,实行国民体质测试与医疗健康体检相结合。推广体卫结合新模式,推行医务人员运动健身知识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急救知识交叉培训,建设体卫复合型专业队伍,推动建立运动健康数字档案。(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3)深化体旅融合,推动城市西部项目建设,计划引进山地户外营地、航空飞行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户外露营基地、运动船艇码头、滑雪场等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培育省级运动休闲乡镇,农业休闲、赛事旅游集聚区。(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委改革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八)厚植全民健身精神文化底蕴。打造体育文化品牌行动,助力打造“中国龙舟名城”“全国游泳之乡”“国际象棋之城”“全国武术之乡”等温州体育品牌,助力筹建南塘龙舟文化展示馆、国际象棋博物馆、足球史馆、民俗体育博物馆等,开展体育老照片的挖掘和整理,培育一批具有鹿城辨识度的体育文化品牌。积极培育全民健身时尚文化,鼓励支持体育影视、音乐、摄影、美术、动漫等作品创作展示。开展健身明星、运动达人等群众体育明星评选活动。培育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文化。推广全民健身经验,讲述全民健身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推动形成全民健身意识深入人心、全民健身活动融入生活、全民健身文化影响社会、全民健身品牌成为典范、全民健身氛围更加浓厚的良好局面,彰显鹿城体育的人文之美、和谐之美。进一步加强体育对外交流,推进体育国际化。(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体育部门牵头制定实施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二)强化经费保障。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发挥政府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结构、绩效与全民健身发展目标相匹配。

(三)加强督促指导。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和体育民生实事项目等的监督管理,强化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实施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加强对本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每年结合浙江省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制度,形成评估报告,上报温州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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