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3-48699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发〔202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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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鹿城区政府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现将区政府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张崇波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审计局。

林  杰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司法、应急管理、招商引资、山海协作、人民武装、统计、税务、大数据发展管理、行政审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务公开、打私与海防口岸、滨江商务区(瓯江新城)、国际未来科技岛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府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区社会治理中心、区税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武警鹿城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

张  伟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地方志、江心屿改造提升、朔门古港遗址公园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区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区档案馆(区史志室)、区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社科联、区文旅传媒集团。

陈允岳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管理、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西部新城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建局、区城乡改造和编研中心、区房产管理中心。

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管理部、区国资经营集团、区城市发展集团。

伍国军  负责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机关事务管理、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区民宗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各民主党派。

滕灵辉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对口支援与合作、农业科技城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负责司法、防汛抗旱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供销合作社、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区农合联。

杨丽霞  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事业、历史文化街区改造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鹿城邮政管理局、温州瓯江海事处、市交通执法队港航一队、市交通执法队公运一队。

王永林  负责“两个健康”创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改革、科学技术、电力建设、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经信局(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区科技局、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鞋革产业规划发展中心。

联系鹿城供电分公司、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电信鹿城分局、区工商联、区科协、区工业发展集团、各高能级创新平台。

周  岷  负责内外贸易、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楼宇经济、金融、企业上市、外事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负责服务业发展工作。

分管区外事办、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金融办、区轻工产品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区台办、区侨办、区侨联、区台联、各金融单位驻鹿机构。

潘青来  负责公安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负责打私与海防口岸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

协助常务副区长联系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

徐令选  协助常务副区长负责招商引资、行政审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大数据发展管理等方面工作。

协助常务副区长分管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

何晓武  负责滨江商务区(瓯江新城)开发建设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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