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1/2023-4839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丰门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3-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3年12月6日,丰门街道办事处出台了《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鹿丰门办〔2023〕232号,以下简称《清理结果》)。现将该文件出台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依据、背景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丰门街道对2023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清理结果》主要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主要内容为制定依据、清理范围、清理情况、清理结果及施行时间等,附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即保留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失效的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自印发之日起,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施行时间 《清理结果》将自2023年12月8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科室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解读科室:丰门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方式:0577-55589239。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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