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3/2023-48396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河道绿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内容如下: 2023年9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调查温鹿综执立字[2023]第001778号案时发现你单位涉嫌有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请你单位于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携带有关资料到本单位接受询问调查。逾期不到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处理。特此通知。 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3、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4、授权委托书;5、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经办人:徐加俊 郑浩 电话:0577-88101173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766号513室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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