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3/2023-00730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鹿城区委、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着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真抓实干,持续深化法治化、数字化改革,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执法队伍形象,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1.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法制副局长为副组长,政策法规科等相关科室和中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设政策法规科。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制定法制考核方案,并将具体目标分解到各个科室、中队,年终实行总结、评议,责任倒逼,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强化职能转变,深化依法行政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鹿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认领行政许可事项45项,其他权力事项2项,备案事项5项,征收事项3项。并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浙里办 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审批申请。通过预约上门、网上审批、快递送达等方式途径,55个事项中有50个实现即办,即办率达到91%,网办率和“零次跑”达到100%。为优化营商环境,与资规、交警、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城镇排水许可”等一件事联办和200米以内外线工程备案机制,持续提升企业审批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 积极响应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省指导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指导,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努力构建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优化配置各科室、直属大队、街镇中队执法职责、整合我局现有的执法队伍、下沉执法权限和力量、创新执法方式,对照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根据统一目录划定的职责边界,全面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不定期联合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执法联动。 3.强化法制监督,全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对不再具有持证资格或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信息作调离处理或予以注销;对现行有效的执法证件,按要求做好全体人员的换证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人员培训工作。2022年我局共有27人通过浙江省行政资格考试并领取执法证件。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的阳光运行机制。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1.城市管理与执法办案成效突出 2022年全年,全局执法人员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387件、查办人行道违停案件137610件、一般程序案件8012件,累计罚款金额6676.39余万元,其中一般程序办案量同比增长15.42%,处罚金额同比增长6.15 %。 2.服务企业成果显著 不断完善柔性执法举措,推行人性化执法的同时,对企业违法情节较轻并及时整改的,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予以不予处罚。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局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715件。进一步引导企业对失信行为修复的系统化、规范化,帮助失信企业对照信用修复程序恢复企业信用,全年共协助企业修复不良信用信息71条。 根据我局的工作部署,继续按计划解决广告补偿历史遗留问题,今年与13家广告公司就47个广告牌体补偿达成调解协议,涉及补偿金额163余万元。 3.执法办案人员素质不断提升 今年10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为提高综合执法法制水平,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树立典型,召开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案能手评选会。我局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推选优秀案卷并推荐三位办案能手。最终我局三位执法人员凭借精彩的现场展示及优异的日常表现,获得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十佳办案能手称号,三个执法案例获评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优秀案例,其中一个执法案例更是入选省住建厅年度优秀执法案卷目录。 4.“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效初显 全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制定赋权街镇执法第一批目录,参与起草赋权街镇执法第一批目录,并指导藤桥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街镇执法体制后的案件办理、审核,完成第二批事项目录涉及的16个部门单位的事项交接协议签订,谋划建设案件移送平台,力求建立数字化、标准化、规划案件移送机制,加快执法办案领域的系统性重塑,构建功能更健全、程序更规范、审核更高效、流程更便捷、指导更精准的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转、审核、指导体系。自该项工作开展来,指导办理案件近900件。 5.创新设立办案指导中心 创新设立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指导中心,依托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平台,以“一站式”“数智化”为目标,组建法制专家库(已线上整合21个部门14个街镇法制联络与审核人员60人),线上线下协同开展跨部门、跨层级法制审核与证据流转,编撰138项高频多发事项“掌上办案指引”,提供实时便捷的线上查询功能;全面推广应用5G执法记录仪,建立视频连线指导工作机制,实现“一件事”集成监管的实时指导。自办案指导中心正式运作以来,精准破解了区街两级部门执法办案法制审核难、证据移送标准统一难,跨部门联合执法业务协同难、执法争议联合调处难等难题,为全面构建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系提供了鹿城解决方案。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质量尚需进一步提高 部分中队案件人均办案数在市综合执法系统中排名不高,年度案卷评查、抽查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办案质量问题。 (二)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与执法规范化能力仍有不足 部分执法办案人员缺少法律专业背景,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深化,大量职能事项划转至执法局,对执法办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风险较高 我局承接违法建筑拆除、认定监管职能,因当前拆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与法院裁判存在矛盾,违法建筑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标准不明,导致规划类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败诉率较高。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温州、法治鹿城决策部署,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召开法治工作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问题,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学习《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学法用法”之效,助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地。先后组织全局学习《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温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修编》《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条例,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将学习成果贯彻到工作中,提高法治水平。以宪法为主题,以温州网络学堂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参加了2022年度全区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顺利通过。 (三)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深化“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标准建设全市首个实体化运作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指导中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到依法、科学决策。带头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履行职责,2022年带领督促执法人员办结一般程序案件8012件,组织26人参加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资格考试,其中25人顺利通过考试,具备执法资格。 (四)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 贯彻普法责任制,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结合本单位职能及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市政设施、建筑垃圾管理等法治宣传。牵头编撰138个高频事项的“教科书式”“掌上办案指引”,推动基层一线规范化执法。12月4日,组织全局基层中队参加宪法宣誓活动,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全力做好潜在行政争议案件的引导化解,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加强行政规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行政裁量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局职能的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强与同级部门和其他县市综合执法部门的学习交流。强化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对优秀行政执法案卷的观摩学习,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二)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加强案件审核力度,将案件审核作为执法监督重要手段,建立实施办案与审核相分离机制,案件办理由执法人员全权负责,案件审核由法制科审核人员负责,案件人员不具有案件审核职能,案件审核人员不直接承办案件办理工作。建立实施审核意见复查机制。案件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法制意见负责。建立实施中队法制员轮岗培训制度。加强中队法制员培训工作,提高中队法制员对中队案件办理审核能力,提升中队办案水平。 (三)进一步化解行政争议并控制行政诉讼败诉率 一要强化合法性审查。对于市、区的相关专项整治、专项任务的文件,以及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将事先经过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确保各项重要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二要强化法制培训指导。我局将结合中队长培训、青年骨干培训等活动,组织多形式、多渠道的法律培训,让每一位队员清楚拆违案件的法律规定,严格依法行政。 三要强化执法与司法联动。在拆违案件办理的难点上及时与法院沟通、向法院咨询,在行政诉讼可能败诉时,争取法院支持,做好调解工作,尽可能避免败诉。 四要增强法制员(公职律师)队伍作用。结合我局实行的法制员(公职律师)驻队法制工作机制,法制员介入拆违案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通过法制员和政策法规科层层把关,严格保障拆违案件的办理质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从源头上避免案件在后续的诉讼中败诉。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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