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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生成日期 2023-0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对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区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加快自然资源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法治政府监督,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现将我局推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党对法制建设的领导

1、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要抓手,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的“头雁”效应,组织开展全覆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我局领导年度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省委《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努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鹿城自然资源法治实践。

2、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贯彻落实市、区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强局党委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

(二)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补强工作上的短板

1、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配合市局、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双下降·双提升”活动,争取做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有所下降。通过诉前调解、跟踪对接等方法,强化诉源治理,设法化解争议,节约行政应诉成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收到以市政府、市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8件,其中8件维持,1件予以撤销,9件尚未有判决结果。收到以市政府、市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二审案件15件,维持9件,6件尚未有判决结果。另外,再审案件3件,均予以维持。收到以省政府、市政府、市局为被告的行政复议案件15件,其中当事人撤复3件,确认违法1件,撤复1件,维持的6件,未审结4件。

2、紧盯信息公开领域短板弱项。针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复议、诉讼案件体量大、败诉率高的问题,切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环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补正职责,规范制度机制,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强化业务监督指导。全面梳理现行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结合败诉纠错的风险点,查漏补缺,完善各个办理环节。邀请分局法律顾问举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培训活动,全力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

3、建立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建立由被诉行政行为的业务分管领导为包案联系领导的机制,主要对近年来新收一审未审结的案子,按照“没有败诉风险也要设法调撤”的理念,以领导挂联、“一案一专班”的形式,落实挂联工作,包案到人,责任到业务科室。通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调撤诉讼案件3件,复议案件2件。对行政诉讼“批案”“系列案”以及可能败诉的行政争议案件,实行局领导包案化解,明确专人负责,科学合理制定化解方案,倒排化解期限,落实化解措施,积极回应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工作进度,逐一化解败诉风险案件。

(三)加强执法完善审批,切实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利用

1、加大执法力度。全年执法动态巡查711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起、矿产违法行为2起、森林违法行为11起。立案查处17宗违法用地行为,涉及土地面积124.38亩,其中耕地面积10.56亩,基本农田面积1.31亩,罚款193.39万元;立案查处1宗非法采矿行为,罚款3.19万元;立案查处10宗森林违法行为,涉及林地面积7.37亩,涉及植物数量294株,涉及采伐蓄积6.19立方米,罚款10.67万元。二是狠抓卫片执法,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完成2021年卫片违法图斑整改27宗,其中完善手续8宗,涉及土地面积15.41亩(无耕地永农),拆除复耕到位19宗,涉及土地面积22.6亩,其中耕地面积19.94亩(永农9.12亩)。2022年1-12月卫片执法检查遥感监测下发图斑177个,涉及土地面积5916.22亩,其中耕地面积1314.93亩(永农45.12亩),判定13宗违法图斑,涉及土地面积101.31亩,其中耕地面积13.54亩(永农0.3亩)。已拆除复耕5宗,涉及土地面积59.44亩,其中耕地面积4.83亩(永农0亩);2022年下发耕地流向建设用地图斑共203宗,涉及土地面积628.18亩,违法图斑69宗,涉及土地面积76.97亩,已整改到位31宗,其余违法图斑按计划依法处置中,涉及耕地面积37.44亩。

2、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分局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方式,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行政审批窗口共办结完成各类审批事项1459件,其中用地类事项174件,规划类事项588件,林业类事项697件。完成划拨土地供应60宗1103.5409亩;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15宗33.2742亩,收取土地出让金8592.1609万元;地上建筑超面积及地下非兼容人防机动车库出让金补缴21宗,收取土地出让金19627.257万元;划拨转出让3576件,收取出让金金额7346.4万元;完成规划竣工核实98宗,总建筑面积3697948.63㎡;完成建设用地复核验收65宗(出让54宗,划拨11宗),土地面积1590099.50㎡,建筑面积3690085.35㎡;办理电梯加装109宗,私人建房199宗,临时用地审批4宗。

(四)全面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

1、创新“普法+科普”模式。分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创新采用“普法+科普”模式,将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地质资源、森林防火等知识有效结合。充分利用“报、网、台、端、微”开展多维度普法,及时更新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法治文件、政策,局公众号成为自然资源干部职工学法“小助手”、用法“小工具”。

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系列主题日,我局普法宣传员积极开展企业送法、基层所普法、进社区宣法等系列活动。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随时随地利用执法记录仪做到全过程记录;遇到重大案件,组织专门讨论小组进行讨论研究,集体审议决定。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依规将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通过信用中国、互联网+监管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淡薄,法治教育思想认识不够

自然资源领域案件多、人手少,执法任务繁重,而相关法律法规较多。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化解矛盾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只有在遇到新问题或新困难时才想到找法、用法,因此急需提高干部学法的积极性,增强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

(二)在法治品牌创建、普法宣传基地方面认识不够

今年以来,省厅开展普法阵地建设活动,要求每个县市区在现有基础上,至少打造一个自然资源和规划普法宣教基地。我局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推广实施,存在畏难思想,缺乏主动性。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深入推动落实分局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结合领导干部调整任用,调整完善了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科室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充实分局法治建设工作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述法制度,把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述法内容纳入到述职内容中去。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坚持大事大抓,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持续加强法治型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印发了《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层层压实责任。2022年度,结合分局党委会、局务会议,先后4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纳入到其中一并召开,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三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2021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问题短板,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学习力度,切实落实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二)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好《党政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一把手述法制度》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办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全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并把主要领导年终述法活动,与年终述职述廉同部署同考核。

(三)强化宣传教育,抓好“八五”普法工作落实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抓好干部职工学法和普法活动,坚持每季度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确保学法时间和实效,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四)突出制度落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日常工作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低于95%。落实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制度,采取网上观看或现场旁听的形式,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继续规范理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严格把关出台的每一份政策文件,确保有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加强法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区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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