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3/2023-009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3-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综法发〔2023〕7号

关于开展“城市治乱”互查互评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机构、中队: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浓厚比学赶超、争创佳绩的工作氛围,持续推进年度执法任务高质、高效落实,实现“城市治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市治乱”互查互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开展“城市治乱”互查互评活动,是持续推进我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不断促进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品质的主要抓手。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组织互相查评,发现工作开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关口倒逼机制,通过自我加压、自我优化,持续推动“城市治乱”各项执法行动在执法一线走深走实、落地落细,达到以查促学、以评促改的目的,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规范城市秩序优化市容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二、实施对象

结合《关于印发<2022年度派驻街道(镇)执法中队考核办 法(试行)>的通知》(温鹿综法发〔2022〕46号)文件,在全区15个派驻中队间开展“城市治乱”互查互评活动。

三、 时间安排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原则上安排每季度开展一次。

四、实施方法

(一)查。以《城管执法职能履行评分细则》为标准,结合年度执法任务、阶段性执法任务,明确查评重点。以抽签形式,明确每次各自查评对象,各中队根据季度查评重点,积极做好查评人员,车辆等前期备,每次由查评中队确定被查评中队辖区1条主要街道(主次干道)和1个重点区域序化管理情况,5家餐饮、排水、燃气等重点执法任务落实情况,在活动时间内自行组织对被查评中队开展督查。

(二)评。各中队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填写《城市“治乱”互查互评活动评分表》,按照《城管执法职能履行评分细则》 进行预评分后,将评分表和照片打包整理,在规定时间内报区局城管执法科,交被查评中队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一周。整改期满后,被查评中队将填写“整改情况” 一栏的评分表及整改前后照片整理打包发区局城管执法科,科室根据预评分、整改情况提出每月赋分建议,报监督考核科经局班子领导研究确定。

(三)学。各中队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横向比较,在互查中明不足、在互评中学方法,确保比出干劲、比出思路、比出方法。通过互查互评活动,进一步认识到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全面进行改进和完善,促进各自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治乱”互查互评活动在局班子领导下开展,各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网格队员为直接责任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科负责中队间组织实施、沟通协调,监督考核科负责确定季度考核赋分、考核情况通报。各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互查互评活动顺利开展。

(二)务求实干实效。各中队要把互查互评活动当做阶段工作的“大体检”、比学赶超的“大舞台”、蓄力加油的“大枢纽”,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乱打分、不打人情分,严禁私自通气、打默契分,确保成绩实实在在、问题不遮不盖。

(三)强化结果运用。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互查互评活动结果将纳入年终派驻街道(镇)执法中队考核内容,作为街镇城管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并结合当月查评情况对网格队员进行赋分。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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