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至17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温州市鹿城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鹿城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温州市鹿城区2022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鹿城区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3年区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温州市鹿城区2022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决定温州市鹿城区2023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和其他事项。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政协第十届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14日至16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选举及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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