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23-43032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3-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政发〔2023〕1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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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鹿城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区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我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争先行创卓越的起步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各街镇各部门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建设首位城区、打造共富样板、争创先行示范,确保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制造业投资快于面上投资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以上,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长5%,货物贸易出口额增长8%;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8%以上,新引育人才2.4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8%,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个,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32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68人/亿元以内;单位GDP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城市PM2.5平均浓度、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等约束性指标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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