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3/2023-4300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朝永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一案,我局已经于2022年12月21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温鹿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660号),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履行该处罚决定。因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温鹿综执催告字[2022]第000660号)(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温鹿综执催告字[2022]第000660号)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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