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24/2023-4310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应急〔2023〕17号 下载阅读版本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鹿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鹿政发〔2018〕108号)、《关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做好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温鹿法建领办〔2023〕4号)等规定要求,在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编制《鹿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党委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需新增、变更目录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温鹿应急〔2023〕17号)关于公布鹿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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