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1/2023-011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3-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人社〔2023〕3号

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docx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