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48/2023-44111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生成日期 2023-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全区街镇食安办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食安办:

为全面加强我区基层食安办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协管能力和水平,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食药安办〔2023〕3 号)、《温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全市镇街食安办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鹿城区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大于1000家的街道食安办四星级全覆盖;2025年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大于1000家的街镇食安办实现五星级全覆盖。

未列入此次创建名单的街镇食安办要全面推进基层食安办星级分类管理建设,全力配合第三方机构跟踪评价工作,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和整改提升,持续符合已命名的星级标准,并于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工作台账电子版报送至区食药安办。

二、实施步骤

(一)上报申请。根据2023年度街镇星级食安办创建名单,请各任务街镇食安办于4月28日前上报申请表,申请表格式统一使用《浙江省基层食品安全协调管理星级评价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区食药安办将于5月25日前完成对四星级、五星级街镇食安办申请的资格审查,预验收。适时开展五星街镇食安委负责人访谈报道。

(三)现场评审。市食药安办将于8月组织业务骨干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四星级街镇食安办现场评审和五星级街镇食安办预验收;省食药安办将于6月-8月开展五星级街镇食安办现场评审(暗访、资料审核、领导访谈、等级认定等工作)和四星级街镇食安办抽查。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注重实效。各街镇食安办要充分利用此次分类管理的契机,对标查漏、补齐短板、健全机制,切实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有效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协管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对标,规范执行。各任务街镇食安办要严格对标对表开展四星级、五星级街镇食安办创建工作,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区食药安办说明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压实责任,纳入考核。区食药安办已将各街镇食安办星级分类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对街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街镇要压实属地职责,持续推进我区食品安全形势稳步向好。

温州市鹿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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