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1/2023-4421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丰门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丰门办〔2023〕83号

关于调整丰门街道防汛防台与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片区、科室、驻街道站(所)、社区(村):

由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研究,调整街道防汛防台抗洪指挥部。现将重编后的《丰门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2日


丰门街道防汛防台与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汛台洪灾,全面提高我街道应对突发性重大汛台洪灾的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汛台洪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温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鹿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规定,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丰门街道范围内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大潮、洪涝等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丰门基本情况

丰门街道处鹿城西部郊区,西面靠山,东面临江,辖区面积12.73平方公里。内辖七村一社,分别为嵇师、上伊、正岙、潘岙、前陈、屿头、岩门、新屿社区。以工矿行业制鞋业为主要产业,辖区现有常住人口3万余人,流动人口18万余人,企业1059余家,居住出租房4688家,合用场所3304家。

历史灾害情况

2021年8月16日晚22点潘岙村上庄巷15号发生山体滑坡,黄泥倒灌到屋内,使贾某下半身被埋,后消防员,救护车赶到现场进行抢救,被救出送往鹿城区人民医院就医,受伤人员贾某脚部轻微伤,无大碍。

危险区域影响人员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

鉴于丰门实际情况,并通过实地排查,丰门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共13处,屿头村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常住人口10人,嵇师村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常住人口5人。

应对措施: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加强巡

查观测,做好群防群测,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渔船

有证渔船8艘:岩门7艘,前陈1艘。

应对措施:立即通知渔船回港避风,解除警报前不得出港。

一、区防汛防台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开始集中运行,成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朱克)

总 协 调: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薛一)

常务副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班子成员(张超、应光胜)

副 指 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各科室、站所、三大片区、村居(社区)及单位负责人

具体工作职责:在上级防汛防台指挥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研究确定全街道突发汛台洪灾应急处置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部署突发汛台洪灾处置工作;在发生全街道性突发汛台洪灾时,决定启动防汛防台抗洪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街道防汛防台抗洪指挥部下设防指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各片区、各村(居)以及相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办公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街道指挥部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重点防御工作说明:

(一)网格防汛防台应急工作。街道全体工作人员按照片区人员名单,下沉三大片区,由联片领导、片区负责人统筹调度所辖片区防汛应急抢险工作,牵头村居开展灾害风险点巡查和隐患点的人员转移工作;牵头落实避灾安置点的事前对接、片区工作人员安排等工作。启动四级响应后街道加强24小时值班,相关责任人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进岗到位;启动三级响应后各片区应立即根据指挥部的指示统筹调度开展风险点的巡查和转移人员的排摸工作并及时将转移人员排摸情况上报至指挥部;启动二级响应后要立即配合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各联片领导、三大片区)

(二)各村居防汛防台工作。在各联村领导统筹指挥下,由各村居负责对防汛平台记录的18个风险点和风险点以外村居内存在的疑似隐患点开展巡查,对存在防汛隐患的区域,按照响应级别组织人员转移,三大片区配合。(各村居联村领导、村居两委)

(三)避灾安置点管理工作。各片区的安置管理工作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分别指派班子领导统筹负责三大片区负责人统筹防汛防台片区干部、网格工作人员协助安置点负责领导开展转移人员管理工作,同时每个安置点由街道应急办调配4位保安配合工作,避灾安置点工作人员负责转移人员登记、安全码扫码、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落实24小时轮班值守,遇到突发状况时要第一时间向指挥部反馈。(三大片区负责人、网格工作人员)

(四)在建工地防汛防台工作。在建工地内防汛防台工作由街道工程科负责。。同时,配合街道防汛指挥部对新104国道、山水截洪工程附近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域人员进行转移。(工程科)

(五)渔船、山塘、山洪灾害点防汛防台工作。由农办负责监管辖区渔船、山塘防汛情况。(城管办、各村居)

(六)拆迁地块防汛防台工作。由拆迁与安置科科负责对辖区已腾空房屋、已拆除地块设立安全警戒线,同时做好巡查工作,确保如流浪汉、无业游民等人员无法私自进入上述场地。(拆迁与安置科科)

(七)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城管分队、专职消防救援队、民兵队伍四支应急抢险队伍由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全员全时备勤待命,负责街道辖区内险要地段、低洼地带、危险房屋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抢险处理工作,应急抢险组需视情况提前准备应急抢险工具、车辆。(指挥部统筹指挥)

(八)辖区其他防汛隐患区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存在坠落隐患的广告牌等违章搭建要及时处置;工程科、城管办、应急队伍要做好低洼内涝地带的强排水工作和市政设施的巡检;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要对辖区单位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做好宣传,避免汛期因电失火。

同时其他职能科室、站所根据上级部门和街道本级防汛预案,各司其职,做好此次防汛防台工作。

三、其他防指成员单位职责说明:

纪工委(纪律监督):负责监督检查各防指成员、基层相关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执行防汛防台值守、排查、巡查、人员转移等工作,对执行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党政办(后勤保障):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的后期保障工作。在启动三级响应后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进行会商,根据工程科、各片区、村居排摸上报的转移人数准备充足的救援设施工具、安置人员的生活物资、食物和饮用水。同时要有专人负责与上级指挥部的视频连线技术保障。

宣传办(宣传报道):负责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等新闻信息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监督管理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监督检查本地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配合各片区、村居(社区)等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动员工作。

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统筹、应急抢险):负责上级响应级别、气象报告、会议通知的传达。启动三级响应后第一时间启用并入驻指挥部,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协助党政办做好物资采购的底数排摸;按照各分队全员全时备勤应急救援工作。

人武部(应急抢险):负责组织民兵队伍由街道总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全员全时备勤待命,负责街道辖区内险要地段、低洼地带、危险房屋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抢险处理工作,应急抢险组需视情况提前准备应急抢险工具车辆。

城管分队(应急抢险):由街道总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全员全时备勤待命,负责街道辖区内险要地段、低洼地带、危险房屋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抢险处理工作,应急抢险组需视情况提前准备应急抢险工具车辆。

经济办(协助):负责做好园区、企业的前期宣传引导,通知企业做好相关防御工作;按照片区人员名单下沉三大片区,服从现场负责领导的工作安排。

统战办(协助):负责做好宗教场所的前期宣传引导,通知其做好相关防御工作;重点对山上、山边的宗教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必要时组织人员进行转移;按照《片区人员名单》下沉三大片区,服从现场负责领导的工作安排。

社会事务办(协助):负责对接鹿城人民医院、社区卫生院等医疗力量,安排人员在指挥部和避灾安置点待命,及时处置各点位的突发医疗需求;监督、指导社会养老机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支持培育社会救援组织建设,引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丰门市监所:负责监督、指导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防汛防台抗旱期间辖区食品安全的保障。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监督、指导辖区防洪排涝应急处置;确保城市道路设施完好,及时清除障碍物;要加强违建的拆除力度,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章搭建,尤其是企业楼顶的铁棚和存在坠落隐患的广告牌等要第一时间进行拆除。

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执法五队: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因洪涝台旱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在极端天气时,指导各地加强水质监测和企业排污监督管理。

双屿供电所:负责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及防洪抗旱排涝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及时抢修损毁的电力设施,保障辖区,尤其是避灾安置点和指挥部的电力供应。

交警一大队四中队:负责防汛防台期间交通管理,保障防汛指挥、抢险、救灾专用车辆畅通无阻;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

鞋都消防中队:负责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根据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需要,组织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

四、灾情分级说明:

依据突发台风、暴雨洪灾等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一般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一般(Ⅳ级)

在全街道特定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对人身安全及社会财富影响相对较小的突发台风、暴雨洪灾等灾害事件。

(二)较大(Ⅲ级)

在全街道局部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对人身安全及社会财富影响较大的突发台风、暴雨洪灾等灾害事件。

(三)重大(Ⅱ级)

在全街道较大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对人身安全及社会财富可能造成重大损害的突发台风、暴雨洪灾等灾害事件。

(四)特别重大(I级)

在全街道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对人身安全及社会财富可能造成特别重大损害的突发台风、暴雨洪灾等灾害事件。

五、工作程序或应急处置措施说明:

根据预报或实际出现汛期等级,确定防范措施。

(一)一般汛情  接到区防汛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后:

1、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值班人员)进驻指挥中心,确保指挥中心24小时有人值守,并及时掌握、发布防汛信息及工作指令,做好上情下达;

3、指挥部办公室向各科室、网格、社区(村)通报汛情,科室、网格安排人员备勤,各村居加强值班;

4、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辖区内的山塘、堤塘、水闸、地质灾害点责任人进岗到位,通知辖区社区(村)、建设工程指挥部、医院、学校等有关单位及人员做好防汛准备。

5、通知各水库、山塘、堤坝、水闸管理员、巡查员与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各村(居)与低洼地带各村负责人、各在建工程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准备、通知渔船回港避风。

6、联系属地辖区建筑工地,与工地确定需转移人数及安排对应转移避灾地点。

(二)较大汛情  接到区防汛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

1、街道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值班;

2、街道各网格、村居、站所、科室安排人员值班, 全体人员备勤。

3、街道指挥部部署防御工作,下发通知。

4、通知各村居、部门站所做好简易工棚、地质灾害危险区、山洪小流域、沿江村民及企业、学校、商店进行人员撤离转移准备。

5、通过短信、宣传单、宣传车等向全街道进行宣传,引起民众关注。

6、巡查人员进岗到位,坚持24小时巡查,保持联络。

7、防汛物资、运输工具、人员转移安置点准备完毕。

8、检查渔船是否全部回港避风。

9、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及时向区防汛防台指挥部汇报情况。

10、督促属地各在建工地做好停工准备,临江临水、易淹易涝、深基坑、高边坡、水上作业点、隧道、上跨或临近既有道路等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应停止施工,做好避灾安置点启用前期准备工作,通知辖区隐患点人员做好转移安置准备。

(三)重大汛情  接到区防汛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

1、街道指挥、副指挥进岗到位,常务副指挥值班;

2、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到位。

3、街道指挥部召开防汛会议,部署防汛及人员转移工作。

4.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100%进岗履职、渔船100%回港、回港船只100%落实防范措施、鱼排养殖人员100%上岸、陆上危险区域人员100%撤离、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100%转移。

5、通知各村居、企业、学校,对所有危险房、简易工棚、地质灾害危险区、低洼地带人员组织撤离转移。

6、险情巡查组加密对险工险段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7、街道民兵应急队集结待命,对突发性、重大险情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到位抢险。

8、卫生救护组结集待命。

9、做好防汛物资、生活用品、抢险工具的运输准备工作;安排车辆进行人员转移。

10、要求督促属地各在建工地一律停工,及时对各在建工地需转移人员进行转移安置,加强对已转移区域“回头看”,避免人员回流;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降为II级及II级以下时方可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工地。

(四)特大汛情   接到区防汛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

1、指挥部主要指挥坐镇指挥中心指挥防汛工作。

2、全体人员按预案职责以及防汛会议任务要求坚守岗位尽职履责;

3、人员转移工作必须按规定时间节点转移到位,人员疏散组保持被疏散地点滚动排查。

4、工作人员通报人员转移情况,并上报街道、区防汛指挥部。组织人员监测重点地质灾害点、山洪小流域、山塘水库等隐患点,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向各村居及企事业单位发布特大汛情消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传递信息。

5、组针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6、工作人员再次检查人员转移情况,对漏转移人员、不愿转移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对特殊情况的危难人员,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就近转移到安全地带。

7、对发生险情的地段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协调好各部门的配合和援助工作。

8、社会事务办准备伤病员的抢救工作,如有危险伤员,组织护送到鹿城人民医院。

9、在防汛防台过程中,防止违法犯罪分子乘机作案,防止物资被哄抢,同时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的秩序维护,保障安全。

10、党政办备足抢险工作人员、转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并协助做好避险安置点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五)应急响应解除,灾后恢复

1、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辖区有关单位警报解除,各村居将灾情上报给街道防汛办,防汛办汇总后上报街道、区防汛指挥部。

2、险情巡查组对出险地段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灾后各种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应急抢险组做好倒塌房屋和发生地质灾害的清场工作。

3、安全转移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将撤离人员返回原地,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4、街道城管办公室及各网格、社区、(村)组织人员进行灾后道路垃圾清扫、清运,鹿城区人民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做好伤员的治疗和灾后的消毒工作。

5、社会维稳组加强辖区治安巡逻,做好灾后社会维稳工作。

6、后勤安置组开展对受灾村民的慰问工作,准备好生活必需品,及时送到灾民家中,安定灾民的生活。

7、组织力量尽快修复水毁工程,抢修电力通讯线路、交通道路及防洪设施。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迅速开展生产、生活自救。

六、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江河洪水

(1)按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利工程。

(2)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街镇应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巡堤查险。

(3)当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街镇应做好抢险准备。

(4)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

台风灾害

(1)各成员单位应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类防汛防台任人按预案进岗到位,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

(2)组织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

(3)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等措施。

突发性强降雨及山洪灾害

当气象部门发布突发性强降雨预报或监测到可能致灾的降雨,相关地区应:

(1)加强巡查监测,及时预警。

(2)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3)灾情发生后,及时报告上级防指。

水利工程险情

(1)相关村居立即向街镇报告。

(2)向影响区域发布预警,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并实施交通管控。

(3)当地全力组织拎险,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

(4)加强险情判断,必要时做好弃守准备。

附件:避灾安置场所安排(街道级)

避灾安置场所安排(街道级)

名称

负责人

现场协调人

工作人员

安置对象

分指挥部

指挥长

分指挥部

副指挥长

兼职网格员

网格指导员

鞋都二期需转移人员

分指挥部

指挥长

分指挥部

副指挥长

兼职网格员

网格指导员

鞋都一期需转移人员

分指挥部

指挥长

分指挥部

副指挥长

兼职网格员

网格指导员

鞋都三期需转移人员

备注:后勤保障由后勤保障组统一安排,各安置点具体实施;各村(居)后勤保障由各村(居)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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