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4/2023-4429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南郊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南郊办〔2023〕60号

南郊街道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工业企业生产和消防安全“三大”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社区(经合社)、街道安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武义厂房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消除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全力防控事故发生,街道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生产和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整治大培训”集中行动,现就行动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大起底。一是全覆盖自查。4月30日前,要通过社区网格发动,发放资料提示,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指导作用,指导各类企业按照各类工业企业生产和消防检查清单完成一次自查,由企业负责人签字背书、建立档案台账,落实“四个基本”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起底式排摸。各社区要对本辖区工业企业按照“十大领域”进行大起底详见,填写报送全区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底数、信息、隐患清单统计表。三是清单化整治。在起底式排摸整治的基础上,集中攻坚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工业企业和区域,建立“区级、街镇、村社”三级重大隐患清单。街道报送区级重大隐患清单单位不少于5家;行动期间,街镇级、村社级重大隐患清单数量由各社区和应急管理中心自行随查随报及“一日一报”,街道安委办将统一进行通报。4月25日前,由街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反馈区工业企业专委办、区消安委办。迎接区安委会督查组将对街镇上报的底数、信息、隐患清单真实性进行抽查,凡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大整治。各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各企业从严落实工业企业“十个一律”措施,即对违反违规动火“十个严禁”的,一律予以从重处罚;生产加工区域疏散通道不足2个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它妨碍人员疏散情形且当场不能整改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限期拆除;违章搭建厂棚占用间距,影响消防安全及火灾扑救的,一律依法限期拆除;生产加工、储存场所内违规住人的,一律予以当场搬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瘫痪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利用光伏发电设备与厂房屋面和女儿墙围建形成封闭空间,用于生产、储存、生活等功能用房使用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环保设备因工艺缺陷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火灾的,一律要求予以维护或更换;电动自行车在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通道违停违充的,一律强制搬离并处罚;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重新选点设置。4月30日前,存在以上“十个一律”问题的企业单位要立即整改完毕;短期内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4月30日前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制定整改计划,严格对照推进整改落实。6月30日前,“区级、街镇、村社”三级重大隐患清单和底数、信息、隐患清单要全部完成整改。

(三)大培训。各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排查整治一家、安全宣传一家”的原则,完成“一次法人培训、一次隐患自查、四个必须”规定动作,深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进企业”活动。4月30日前,应急管理中心要组织企业单位法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岗位专题培训,由区政府领导作专题授课,讲清制度落实责任和消防法律责任,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行动期间,各社区要督促企业完成“四个必须”,即必须组织一次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必须进行一次灭火器、消火栓的实操训练,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设施维保。同时,要引导员工关注“温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学习消防常识,确保掌握“四懂三会”(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

二、工作安排

(一)企业全面自查。各社区、应急管理中心要督促辖区企业在4月30日前使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一轮次企业自查。督促与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要在专业技术上提供全方位的支持配合,加强自查的深入性、确保整改的有效性,确保自查清单加粗的重点隐患和市级本次行动自查项隐患不漏查,并结合事故教训对企业法人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二)应急管理中心重点排查。运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对辖区企业开展风险研判,对中高风险企业迅速落实专项检查,对低风险企业要5月底前落实全覆盖检查整改,问题发现、整改闭环的情况要在“平台”记录备查。针对“一厂多租”企业,应急管理中心要摸清摸透底数,对照整治标准全面对标对表检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到“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一厂多租安全整治”模块完成隐患整治闭环。

(三)街道级督导检查。由街道安委办和消安委办联合组织督查指导组,按照对辖区小微园区和工矿企业开展检查,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安全监管人员履职到位为目标,侧重重点和重大隐患、具体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所有问题随拍录像,提交街道办事处,对突出问题予以曝光警示。

三、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3日)。各社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大起底大整治大培训行动宣贯,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3日至6月30日)。各社区和安委会成员要切实凝聚工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要持续开展攻坚整治,强化跟踪督办,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消除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大起底大整治大培训行动结束后)。各社区和安委会成员要查缺补漏、补齐短板,转段进入常态化整治时期,持续巩固工作成效,确保各项工作长效推进。街道消安委办和安委办将对各街镇行动情况开展实地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方安全职责。街道应急管理中心要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起底工作的指导,协同社区对重点企业开展排摸检查,加强违章动火作业等特种作业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应急管理中心(消防站)要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起底工作的指导,协同街镇对重点企业开展排摸检查,要加强生命通道、消防设施失效打击力度。南郊街道执法中队要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工作的指导,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优先即查即整。经济办要加强“三园一点”消防安全整治。南郊派出所要以高压态势加大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明确立案标准、现实危险的认定、危险化学品的扣押、查封、抽样、封存、送检、鉴定、移送、处理及证据要求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对无法立案的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及时沟通反馈。各社区要深刻认识亚运前夕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动担当,要督促指导发动村社、网格督促企业落实自查并核查其自查情况;要组织力量针对不同类型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相应的检查清单要求,逐家逐条逐项梳理检查隐患,开展全链条、全覆盖排摸检查,严格落实闭环整改,并积极配合督导检查。要将监管力量持续投入到中高风险点位,同时要督促辖区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督导检查期间使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完成一轮次企业自查,闭环整改自查、街镇排查和区级督导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企业作为生产经营行为的主体,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承担应有的安全职责,完成一次自查,接受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更新培训教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含消防评价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协助企业开展问题隐患自查工作,深入排查并指导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闭环整改。在省、市督查或本次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隐患或重点问题,而为其提供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存在漏查或虚假评价的,将对该社会化服务机构实施信用惩戒等措施。

(二)严肃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是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亡人火灾的,一律启动责任调查处理,对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相关社区要向街道作出书面检讨;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属地社区主要负责人、网格员接受相关责任调查处理;对每一起亡人火灾,一律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凡是被追责的人和事,一律在全街道面上进行通报,同时要组织复盘吸取教训。社区排查检查、街道督查指导发现的重大隐患或重点问题,一律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氛围,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督办考核。各检查组每日汇总督导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报街道安委办进行督办,严格落实闭环整改。符合“七张问题清单”、“3030”闭环工作机制要求或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的问题,将视情纳入对应工作机制。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每月社区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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