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48/2023-44300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生成日期 2023-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温鹿市监广企处告字〔2023〕1号)


本局于2023年5月25日对当事人温州圆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72家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案一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温鹿市监广企处字〔2023〕1号)。

因当事人在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局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温鹿市监广企处字〔2023〕1号)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温鹿市监广企处字〔2023〕1号)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




12.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书(温鹿市监广企处字〔2023〕1号).docx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