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3/2023-44368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骏途建设有限公司: 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内容如下: 2023年5月10日,你单位所属牌号为浙C16317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新希望天麓小区东侧道路上运输建筑垃圾,现场无法出示相关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涉嫌有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请你单位于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携带有关资料到本单位接受询问调查。逾期不到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处理。特此通知。 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3、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4、授权委托书;5、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经办人:徐翀、方飞翔 电话:88101173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766号5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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