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23-44389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鹿政复〔2023〕97号 林侠: 潘莲妹不服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2月17日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温鹿综法限拆字〔2022〕第018-2004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因情况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30日作出。因你无有效联系方式且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鹿城区行政复议局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地址:鹿城区龙瑞大厦B1222办公室,联系方式:0577-88800770)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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