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3/2023-44456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双屿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3-0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发布了《双屿街道征兵工作奖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年度征兵命令精神要求,确保圆满完成区政府和区人武部赋予本街道兵员征集任务,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奖优罚劣,突出大学毕业生征集重点,充分调动各社区(村)征兵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激发适龄青年的参军报国热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鹿政发〔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合当前“一年两征”的征兵形势以及本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双屿街道征兵工作奖惩实施办法》。 二、适用《办法》的对象 各社区(村)和公安派出所的征兵工作人员。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奖励标准:年度兵役登记奖励,体格检查初检合格奖励,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奖励,完成兵员征集任务奖励,征集大学毕业生奖励。 (二)明确奖励计算方法。 (三)明确奖励金兑现拨付方式。 (四)明确征兵工作单位和人员的优劣奖惩。 (五)明确本《办法》未及事项的处置办法。 四、《办法》的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2022年度征兵工作奖励标准参照本办法进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 业务科室:双屿街道武装部,联系方式:89762655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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