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再推柔性执法新举措


“你好,我是边上早餐店店家,这是市场监管给我的服务卡,让我来这里报到。”日前,李女士所经营的早餐店违反环境卫生的相关规定,但因其初次违法且行为轻微,在其自愿申请下,执法人员开具“公益不罚”告知书,以社区公益服务“替代”处罚。

据悉,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公益不罚”和“公益减罚”制度的意见》在“轻微违法处置”领域引入公益举措。

据介绍,“公益不罚”指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但不在《不予处罚清单》范围之列,若当事人对查明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可签署承诺书,自愿申请公益捐赠或社会服务。按规定完成相应公益任务后,可依法不予立案或不予行政处罚。对《清单》之外的违法行为,予以免罚的同时也让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公益减罚”指当事人在适用《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处理的案件中,对查明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接受处罚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可以自愿申请签署《公益减罚承诺书》,通过提供社会服务折抵罚款。

药店因销售过期药品,被立案查处。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涉案过期药品为5支藿香正气水,货值1.6元,根据拆零记录该药品在过期后并未售出,情节轻微。在药店纠正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向其负责人讲解相关制度,当事人当即提出“公益不罚”申请,并参加公益捐款,用于企业困难职工救助。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益不罚”“公益减罚”以自愿申请为前提,从宽但不纵容。一方面依法依规对轻微违法行为减罚免罚,推动案件办理繁简分流,另一方面,运用公益举措进行教育,弥补减免惩戒力度不足的同时为社会带来正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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