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23-46707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 号)。《关于印发鹿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优 80 条”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温鹿政发〔2023〕34 号)第61条。《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初步审核,下列申请者符合2023年鹿城区第三批中央和区级农机购置及报废补贴发放政策,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公示单位和属地街道(镇)政府反映。 公示期限:2023年09月15日至09月20日,投诉电话:0577-88281072。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0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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