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23-46853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普治办〔2023〕7号 |
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城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鹿城区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鹿城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鹿城区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温州市鹿城区普法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鹿城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我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助力夯实“两个先行”法治根基的关键一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各领域公民法治素养,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努力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加快建设首位城区、打造共富样板、争创先行示范夯实法治根基。 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引导普法责任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和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谋划、推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机制,做到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法全覆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3.持续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热潮。继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列为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程,纳入各单位年度学法计划,做到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 4.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切实深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行动(进机关、进学校、进国企、进社会治理中心、进法律服务机构、进部队、进企事业单位和村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服务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5.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做好法治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实施三个“一号工程”部署,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作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重点人群,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防范风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组织开展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宣传贯彻,发布一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引导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6.围绕服务涉外民营企业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加强涉外民营企业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培育建设,着力发挥观测点在企业法律需求及时感知、快速响应、精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深入了解涉外民营企业普法需求。加强区级普法宣讲团队伍建设,丰富讲师、课件等涉外元素,开展分层次、多形式“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打造涉外民营企业精准普法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涉外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经营管理者法治素养,为涉外民营企业在“走出去”和“请进来”过程中提供优质高效普法服务,保障涉外民营企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为“两个先行”夯实基础。 7.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深化宪法宣传“十进”主题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8.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区级普法讲师团作用深入村社开展宣传;进一步推进民法典宣传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浓厚风尚。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动员区各单位、街镇广泛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 9.围绕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办做好法治宣传。重点抓好《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亚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平台载体面向社会开展亚运普法。加强对亚运活动志愿者团队的普法宣传,鼓励、支持普法志愿者积极参与亚运会、亚残运会相关法治宣传活动,服务、解答外国运动员和外国游客想要了解中国法律的需求,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10.持续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要求,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深化全民普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1.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省、市、区三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推荐申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培育项目工作,指导开展重点对象普法教育。 12.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多元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任前宪法宣誓制度,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全覆盖、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推进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确保2024年底实现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健全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基层依法行政规范化。组织部分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全省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示范培训班。 13.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持续开展“法治护航健康成长”“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拐、防性侵犯、平安等学习宣传。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做好法治副校长选任管理工作。加强“普法约课”平台推广使用,满足青少年多元化的普法需求。加强法治示范校建设,形成特色普法教育试点。 14.加强不同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针对不同对象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其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对快递、外卖、直播等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对老年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防诈防骗意识。 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5.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设,提高社区(村)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推动把法治元素融入革命旧址、战斗遗址、党性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健全基层法治阵地建设管理制度,加强阵地文化产品覆盖。利用历史文化和红色资源,丰富法治文化产品供给,以社区(村)法治文化阵地为基础,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推动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设 16.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一街镇一专场”主题法治巡演,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17.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强化抖音普法,做强“法治鹿城”微信公众号普法版块,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普法,加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资源的创作和申报力度,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做好申报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比赛工作。 五、加强示范引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8.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创建梯队,结合未来社区、乡村振兴建设要求,实现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比例不低于15%,逐步实现2025年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占比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以创提质加大社区(村)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实现基层法治文化阵地载体固定化、内容多样化。 19.加强基层普法精准化。健全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和管理,确保每个行政村拥有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和学法守法示范。深化“万名律师进村(社区)开展万场法治宣讲”专项行动,深入基层大力宣传乡村振兴、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等重点领域中群众关注度高、需求量大、社会影响广泛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六、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确保守法普法工作落地见效 20.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科学评估我区“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梳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查找问题短板,进一步推动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深化法治鹿城建设和“两个先行”夯实法治基础。 21.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提升。通报检查评估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的引领作用,加强交流借鉴。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 鹿城区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一)工作制度 1.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普法联络员,强化以案释法案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法治创建案例以及相关法治宣传信息报送制度。 2.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学法制度,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全年不少于2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其他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按期完成本单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指标任务。 (二)宣传教育内容 围绕本单位党员干部、本系统职工、本领域服务管理对象,大力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分业、分类、分众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1.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3.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 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宣传贯彻开展广泛法治宣传。重点突出为涉外民营企业在“走出去”和“请进来”过程中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普法服务,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两个先行”夯实基础。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围绕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办,贯彻落实《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精神,鼓励、支持各类普法志愿者团队积极参与涉及亚运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6.对照区“八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关于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点任务,尤其是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单位职能实际,培育、优化本单位公民法治素养提升项目,积极推荐、运用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工作。 7.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资源的创作和申报力度,利用单位公众号、直播视频号发布普法短视频、开展线上直播普法,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 8.严格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积极参与全市第八届以案释法微课比赛、法治抖音大赛,及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和案(事)件进行权威解读,向公众释法明理,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办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9.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社会大普法格局。做好“双普”教育基地的培育和创建工作。 10.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规范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工作,提炼具有指导性、代表性、时代性和可公开性的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创建的典型案例。 二、个性工作 (一)区法院 1.根据《2023年全市法院新闻宣传日历》,明确宣传重点要求,结合法定节假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保护周、禁毒日等新闻宣传节点,重点开展宣传策划。 2.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持续宣传好数据资源审判、破产审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外商投资平等保护等工作。 3.深化法院改革创新工作宣传,着眼诉源治理、共享法庭、全域数字法院、适老服务等工作,努力讲好新时代温州法院好故事。 4.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菜单式”普法,通过举行公众开放日、法治小课堂法官进企业、学校、社区等活动做好网络、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安排、推介,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普法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效果。 5.加强法院新媒体矩阵建设,打造好微信、视频号抖音等普法宣传平台,定期更新普法资讯,围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设置“小案大道理”普法栏目,以普法小剧场、漫画、短视频等形式,有规模、有声势、有深度地开展法治宣传。 (二)区检察院 1.发挥好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开展相关普法宣传。 2.加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的议题设置和宣传策划,组织民法典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展现工作成果,积极营造优质法治环境。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持续推进检察主责主业和普法工作结合,依托主流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鹿检说法”等栏目,以生动案例形式加强新类型案件或新罪名案件的释法说理,全方位讲好鹿检故事。 4.以“法治副校长”“一校一讲师”为载体,充分发挥“惠风工作室”等未检普法品牌效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系列活动,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质增效。 5.开展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宣传工作,普及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法律知识,扩展举报线索来源,编发典型案例,提升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 (三)区委办公室 1.突出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以党委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摘编》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2.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推动依规治党更加深入党心。 3.依托“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迎亚运·护平安”等系列活动,强化“全民+重点、关口+阵地、线上+线下”宣传结合,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八进”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国家安全和法治意识。 4.围绕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成功举办,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推进全市域个性化定制保密宣教。 5.围绕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成功举办,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个性化定制保密宣教,推动保密宣教全维覆盖、全域覆盖、全面覆盖、全员覆盖,营造良好安全保密环境。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修订为契机,利用档案法颁布纪念日,开展档案法专题宣讲活动。 6.以通报形式,及时刊发区委领导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方面的讲话。 (四)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宪法及相关法的学习宣传,突出宪法主题园宣传的作用,做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会同区普法办牵头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月”等宣传活动。 2.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组织实施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监督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场景。 3.协助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之中。发挥省、市立法联系点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立法全过程,加强温州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实施力度;在监督工作中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推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代表服务、支持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过程之中。 (五)区政府办公室 1.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2.围绕市场主体经营需要,常态化开展《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宣传,全方位、普适性解读《条例》,多渠道、多载体、多层面宣传我区“两个健康”创建的典型做法和建设成果,开展贯彻落实《条例》督查,确保法规刚性落地、有效实施。 3.结合政府办公室工作特点,持续抓好国家安全和保密法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安全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平。 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审核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合法合规。 (六)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1.在围绕法治鹿城建设重要问题建言献策过程中学法普法。组织区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座谈等活动,在专题调研、对口协商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2.充分发挥政协法律服务团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加强对宪法和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牢固树立法治信仰,真正做到自觉学法、尊法、信法,切实守法、用法、护法,依法履职。 3.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动政协委员向所联系的各族各界群众宣传法律,解释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引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七)区委组织部 1.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领导干部课堂,深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2.会同区普法办共同做好区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完善考试情况反馈通报机制,组织好新提任区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工作。督促推进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3.在“亲清政商云学堂”上线法治素养提升专题直播课程,在浙里学习、浙里干部之家“我的学习”专栏不定时推送法律知识专题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八)区委宣传部 1.在“八八战略在指引·我们的新时代”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融入法治元素,引导组织政法系统干部参加微型党课大赛。 2.选树宣传政法系统行业典型人物。依托“最美温州人·行业最美”寻访机制,引导全区党员群众推选身边的法治建设典型人物。指导开展“最美警察”“最美律师”等典型选树宣传工作。 3.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宣传。依托农村文化礼堂、企业文化俱乐部、社区文化家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系列法治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4.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作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网信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依法治网宣传,打造好“E鹿行”网络安全宣传接力项目。 5.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法治宣传周、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科普行动等网络普法活动,精心打造网络普法传播矩阵。 6.加强温州市域依法治网成果网上宣传,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网络生态乱象,教育引导广大网民、网络媒体和互联网企业等各类主体牢固树立网络法治意识。 7.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八五”网络普法进行时“双百”行动,因地制宜推出打造特色活动,打造推广网络普法基地样本,推动区级网络普法基地一体化建设。 8.持续开展网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网络执法培训班,积极组织参加2023年全市网络编辑从业人员培训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网治网能力。 (九)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1.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的宣传贯彻工作。 2.贯彻落实《浙江省涉侨救助实施办法》,抓好《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等涉侨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等工作。 3.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推动法律宣讲进宗教活动场所,培育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教育基地,大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 4.结合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六进”工作,普及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 5.开展民宗干部法治培训,提升民宗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宗教依法治理。 (十)区委政法委 1.指导全区政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加大文艺创作力度,充分运用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平安浙江三微比赛、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等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 2.依托区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讲、组织“普法基层行”等活动。 3.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市民反邪教意识和自觉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 4.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政治轮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法机关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必训内容,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十一)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1.组织区直机关各党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督促指导区直单位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持续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内容。 2.结合党务干部、在职干部培训及党课安排,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通过以案说法、议案说纪等形式,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理论素养。 3.扎实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相结合,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机关党支部、每位机关党员。 (十二)区委区政府信访局 1.广泛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和落实情况的督查,引导全民树立“诉求有理、行为合法”的正确导向及“信访不是法外之地”的理念,营造依法、理性、有序信访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指导。强化依法分类处理的意识,厘清信访部门和责任主体的关系,严格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3.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将信访工作导入法治轨道运行,确保合理合法诉求依法依规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十三)区发改局 1.聚焦发展改革领域重点法律、法规,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创新应用抖音短视频等载体,开展能源管理、价格管理、营商环境、社会信用等政策法规宣传。继续举办年度普法宣传周活动。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对《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集中宣传。紧抓“8·8诚信日”契机,会同相关部门举办诚信宣传活动。 3.注重发改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强化投资、能源等发改系统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业务知识与实务操作。 (十四)区经信局 1.以企业法律需求为导向,着重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2.深化法律进企业相关工作。以民营企业为主要对象,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学法用法意识,指导企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矛盾纠纷。 3.通过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优质法律服务机构资源,开展线下“法律行”活动、线上“企业码”直播间法律培训,向全区中小微企业普法。 (十五)区教育局 1.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按照国家相关课程方案和标准,确保学校开足开齐开好法治课,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方案,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内容的法治内涵,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努力推动全学科融合、全要素育人。 2.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指导、督促全区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聚焦“学宪法讲宪法”“法暖童心·守护成长”“普法亮眼 护航青春”系列青少年法治宣传金名片增亮工程,组织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法治知识竞赛、“宪法小卫士”等活动,实现校校参与、全员覆盖,“宪法卫士”参与率达到90%及以上,努力营造学法崇法的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用管理协同机制,加强法治副校长选聘、培训、考核、激励、退出等全过程管理,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并加强对法治副校长履职考核评价,确保法治副校长聘到位、管得好、起作用。对中小学教师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对学生开展法治实践教育,重点强化法治副校长在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 4.会同多部门联合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公、检、法、司等系统资源,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5.推广“我要约课”、“温州普法 智慧云端”普法平台在全区中小学的使用,培养形成对接课程、按需点单的“订单式”学法用法习惯。 (十六)区科技局 1.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做好宪法、民法典和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宣传。 2.联合税务部门开展企业自主创新培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用好用足科技惠企稳企政策。 3.结合科技活动周、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帮助科技工作者依法开展工作,以及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4.依托中关村信息谷·温州创新中心“法律服务站”,定期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十七)区公安分局 1.结合“110”人民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立足公安职能积极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围绕亚运会(亚残运会)、助力三个“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聚焦打防电诈、扫黑除恶、禁毒禁赌、反恐防暴、知识产权、交通安全等重点普法领域,深入推进以案释法、送法上门、送教进企等活动,不断浓厚普法宣传氛围。 3.通过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向社会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打击黄赌毒、推进扫黑除恶等方面典型案例,增强群众对常见违法犯罪行为的“免疫力”。 4.积极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定期学法考试、专题培训、庭审旁听、实战训练等活动,提升公安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让法律成为公安机关的“必修科目”。 (十八)区民政局 1.结合与民政业务有关联的春节、清明节、儿童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等特殊节日,集中宣传宪法、民法典、老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基层政权、社会组织、文明殡葬等法律法规,在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中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联合区司法局加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建设,共同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民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根据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特点和接受能力,引导老年人、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志愿者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 4.聚焦社会组织管理,加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相关人群对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5.结合2023年“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普及慈善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弘扬慈善文化,使“人人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 6.聚焦养老领域,组织开展《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公益广告、动态直播、专家访谈等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 (十九)区司法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联合有关党委部门,做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2.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验收评估工作。 3.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法治建设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4.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发挥区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作用,分层分类分批有序推进,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提供法治动力。 5.创新普法工作理念、方式和载体,按照“一街镇一专场”的思路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强化普法抖音拍摄,在线上媒体平台开设普法专栏,向更多的受众普及法律知识。 6.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月工作。 7.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加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管理工作,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 8.联合市农行通过“法富贷”形式向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村(居)民发放专项贷款。 9.加强执法司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全市第八届“以案释法”微课比赛。 10.做好本系统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十)区财政局 1.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人大财政预算报告解读,方便代表审议和社会公众监督。 2.深入实施“财会监督年”活动,面向财政机关、预算单位、社会公众多维度多渠道开展财会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强化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全方位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宣传。 4.加强财政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宣传,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财税最优营商环境氛围。 5.将法治宣传和财政业务管理、执法活动有机结合,创新开展会计税务专家政策宣讲团助企宣讲、财政干部“五好服务”上门普法、新媒体以案释法和互动问答等多形式的普法活动,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6.依托财政大讲堂、夜学讲坛、执法业务培训等学习载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纳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内容,深入打造“法治型”财政机关,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素。 (二十一)区人力社保局 1.聚焦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2.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突出企业用工管理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组织开展全区系统“开工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 3.聚焦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有关就业帮扶、创业支持、职业技能提升等促进就业最新政策。推出“法润青春,护航就业”就业法律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 4.开展以案释法,定期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拖欠工资“黑名单”,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二十二)区住建局 1.深入开展《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指导街镇规范业主组织建设,督促物业企业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履行物业企业主体责任。 2.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降低企业经营和个人从业法律风险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服务。 3.深入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安全生产月”为抓手,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4.针对住建领域的特殊性,不断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5.发挥“物业行业协会‘共享法庭’服务站”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作用,宣传、推广物业行业协会“共享法庭”服务站创新做法,进一步引导物业矛盾纠纷通过“共享法庭”化解,同步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二十三)区交通运输局 1.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在全行业部署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交通运输系列普法活动。 2.持续开展“法润交通”法治文化建设,探索交通运输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持续推动交通智慧化普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法治护路公路先锋”、“法治扎根工地”等行业特色的普法活动。 3.开展“乡村普法润民心,法治护航共富路”主题普法活动。以“路政宣传月”为契机,利用城乡公交流动普法,突破时空限制,实现“普法村村达”。通过在“四好农村路”沿线巡回宣传、农村文化礼堂集中宣传、赠送“法治大礼包”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满足村民多层次、多样化法治需求,为乡村振兴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4.开展以案释法微课堂展播活动。结合新媒体宣传方式,优选具有典型意义、指导价值的案例,展播公路、道路运输、交通工程等各领域的优秀微课堂作品。 (二十四)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 1.大力创建善治示范村,结合“和美乡村 与法同行”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学法守法示范户”推荐,联合推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作,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和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2.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各类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 3.结合春耕备耕、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和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普法工作,促进普法从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 4.结合农业“绿剑”、渔业“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把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收集整理汇编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二十五)区商务局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保障商务领域依法治理。 2.梳理对外贸易、国际投资等重点涉外民营企业名单,深入了解企业普法需求,依托普法宣讲团,开展分层次、多形式“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为涉外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提供优质高效普法服务。 3.持续开展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通过提供外经贸企业法治体检、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促进外经贸企业合法有序规范发展。 4.做好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法治服务,在全区各大商圈集中举办单用途预付卡法规宣传和理性消费现场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在购卡时查询发卡经营者信用状况,了解购卡章程,签订购卡合同。加强与海关、税务局联动,组织开展跨境电商行业主体合规化经营开展督导,引导企业合规发展,增强风险防控水平。 5.加强温州异地商会的法律宣传,开展送法进商会活动。 (二十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推进文化场馆、旅游景区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阵地优势,利用体育场馆、文化馆、美术馆、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线下文化、旅游和体育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活动。 2.充分发挥专业文艺院团和群众文艺团体的作用,积极培育具有时代特色、地域特点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精品,大力开展法治文艺创作展演工作,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为区普法办“一街镇一专场”法治文艺巡演提供有力支持。 3.结合“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重大节庆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持续加强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建设。 4.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行业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 6.结合旅游推介工作,积极谋划法治文化相关旅游路线。 (二十七)区卫生健康局 1.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浙江省中医药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卫生健康依法治理水平。 3.根据全区2023年度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工作安排,在全国敬老月期间,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4.做好医务人员的普法工作,重点做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高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十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以“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和双拥模范区创建为契机,广泛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建军96周年纪念活动,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 2.结合八一建军节、春节慰问驻温部队和“三服务”活动,送法进部队、进社区,切实加强针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以及即将出台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结合清明节和“9·30”烈士纪念日等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自觉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 (二十九)区应急管理局 1.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结合安全生产要求,全年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以“10·13”国际减灾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教育宣传节点,重点做好防灾减灾法律宣传;以“3·19”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载体,重点做好森林防火减灾法治宣传。 3.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十)区审计局 1.开展《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浙江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精准性宣传解读与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三十一)区市场监管局 1.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增强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立足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维度,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节点,通过执法说理、行政指导、以案释法、热点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和业务。开展特色普法宣传,综合运用听证论证、监督检查、执法说理、行政指导、助企服务等,把普法有机融入立法、执法、监管、服务各环节。 3.建立市场监管系统“学法考法”活动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干部学法考法活动,择优推荐参加总局法律知识竞赛。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 (三十二)区金融办 1.打造防非宣传新局面。面向全区地方金融组织等广泛宣传《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积极动员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各项活动,集中力量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参加短视频征集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2.利用线上线下途径深化开展金融风险防范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三十三)区统计局 1.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对有关单位统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 3.进一步丰富统计普法形式和方式,通过一套表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策划制作主题鲜明、法律法规解读图片精美、生动有趣、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微视频等统计法治宣传产品,积极组织参加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4.组织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三十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专项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法规、规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有效贯彻执行。 2.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供水、供暖、燃气、垃圾处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 3.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行政执法常见典型案例,常态化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以案释法、就案普法,在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4.协助区普法办开展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进公园、进绿道、进景区。 5.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专题培训、庭审旁听等活动,提高全区综合执法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法律水平。 (三十五)区政务服务中心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面向服务对象,开展审批、许可等业务政策宣传活动。 2.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围绕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系统内法律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十六)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 1.组织开展温瑞塘河整治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水环境保护意识。 2.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法治宣传。强化以案释法,加大水污染防治等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巩固治理成效。 3.进一步强化塘河周边宣传阵地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场地打造普法宣传基地。 (三十七)区新居民服务中心 1.负责新居民相关服务管理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推动把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工作列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计分项目。 2.组织开展新居民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以普法进企业、进民工子弟学校为载体,开展新居民、新居民子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十八)区税务局 1.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征纳环节,推行说理式执法。听取纳税人疑惑,准确把握纳税人合理需求,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强相关税收法律政策宣传辅导及政策解读。 2.结合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通过丰富多彩的税收普法活动,推进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3.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与税收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税收执法规范水平。 4.积极开展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宣传普及。 (三十九)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广泛宣传环境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 2.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指导”,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定期公布全区环境违法行政案件。 3.结合“6·5”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等重点宣传节点,联合有关部门针对企业和公众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1.结合“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形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模式。 2.组织开展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围绕年度“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活动主题,开展国家版图知识宣贯,提高公民国家版图意识。 3.针对自然资源系统内不同需求,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土地管理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重要法律法规和制度内容的宣传学习,定期组织自然资源领域典型法治案例评析,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升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4.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继续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典型法治案例评析及以案释法宣传。 5.探索建设自然资源法治宣传阵地,培育自然资源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凸显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成果。 (四十一)区总工会 1.持续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工会法律服务行动,送法进招聘会,通过法律体检、法律讲堂、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结合工会干部上岗培训、新任工会主席培训等,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整合工会系统普法资源,以职工服务中心、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各级职工服务中心设置法治宣传栏,定期宣传法律知识。 (四十二)团区委 1.实施“法治护航健康成长”普法宣传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三禁三防三自”“亲青帮法治巡回讲座”等活动,深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推动打造基于“互联网+”模式的“亲青帮”工作平台,以网络化、数字化方式普法,做到“24小时普法不打烊”。 3.全面深化“青春助力社会治理”行动,积极发动青年大学生、青年法律工作者、“调小青”为主体的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协助调解诉讼。 (四十三)区妇联 1.深化“三八”妇女维权周、平安禁毒宣传月、平安家庭宣传季三大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妇女之家”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多形式、多载体、多渠道深入开展宪法及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宣传。营造全社会贯彻男女平等国策的良好氛围。 2.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线上线下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家庭”活动,在“平安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以及反家庭暴力、家庭禁毒、家庭反邪教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3.继续发挥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婚姻家庭辅导员、“平安妈妈”等平台和群体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为有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家庭教育等需求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公益性普法维权服务。 4.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发挥妇女维权站、婚调室等阵地平台和巾帼志愿者律师服务团、婚姻家庭辅导员、平安妈妈等队伍作用,为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维权服务。 5.落实温州市儿童防性侵教育“一校一讲师”制度,开展“一校一讲师”培训,实施儿童防性侵教育百场公益课程项目,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落实。 (四十四)各街镇 1.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区普法办部署的各项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2.根据区司法局任务数分配,开展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推荐、创建、复评工作。 3.负责辖区内重点对象普法工作,组织街道商会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组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居民代表的法治教育。 4.建设辖区法治宣传阵地,做好法治宣传进文化礼堂、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进“共享社·幸福里”。 5.做好平安、综治、文明创建、禁毒、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6.加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管理工作,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普法宣传作用,开展走村入户法治教育宣传。 7.开展以案释法案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法治创建案例以及相关法治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鹿城区2023年度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工作安排
注:上述重点普法任务指向内容,不仅仅限于重大节日、纪念日、宣传周、集中宣传月宣传,要注重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予以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