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0/2024-00301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2023年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正式用工,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2日起到2024年1月22日(7个工作日)。 4.监督电话:0577-88359696。 附件:1. 2.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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