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版)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可与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030508;传真:0577-88030508)。 一、总体情况2023年,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的原则,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一是着力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切实保障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二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将群众关心、需要的项目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批准结果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开。三是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等信息,保障公开渠道畅通。2023年,我局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 (二)依申请公开1.申请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1件,其中线下收到9件,线上收到2件。 2.办结情况。今年已办结依申请公开1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我局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重点审核语言表述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可公开、依据是否准确,切实把牢信息的质量关、安全关与合法关。自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并将继续有效的8件、宣布失效的3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不断优化公开栏目设置,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了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重点领域信息等栏目。配备平台管理员一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以及信息的规范发布。 (五)监督保障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到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查工作,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梳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对依申请公开办理件进行专业审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有序开展,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高质量的政府信息数量较少;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着重抓好发改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各科室信息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熟悉工作流程的工作人员担任。 三是切实履行政策解读职责。强化政策解读的工作指导,避免简单复制与解释。信息内容中,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的,采取多元化解读方式,予以充分提炼分解,便于公众准确掌握政策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报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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