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开发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有疑问,可与鹿城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信大厦2035鹿城区统计局办公室,邮编:325000,电话:0577-88035259,电子邮箱:tjj@luche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经济分析,提高公开质量兼顾群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合计更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6条。其中机构信息5条,公告公示4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0条,部门预算、决算各1条。根据统计工作实际,及时公开重点领域的统计信息47条,内容涵盖统计分析13条、统计公报1条、统计年鉴信息卡12条等统计资料。及时关注重点民生领域的统计信息公开,满足社会公众获取统计资料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和方式等,严格遵循受理流程规则,按照法定时限答复。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1件,已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以公开政务、服务群众为宗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指引,进一步优化公开栏目设置,保证各栏目信息的发布频率符合要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主动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不够丰富。目前信息公开过于单一,依旧依托传统的平台发布,在运用新媒介方面,信息获取渠道的便捷性、实效性还有还需要加强。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比如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信息量偏少,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分析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质量审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丰富和优化统计产品。在“高效、直观、实用性”上下功夫,丰富和充实数据体系,提高统计决策参谋能效,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三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发布模式。借力数字化改革手段,创新依托“统计E家”、掌上鹿城等平台的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鹿城区统计局 2024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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