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并结合实际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温州市鹿城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 是否履行 听证程序 |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 1 | 鹿城区工业厂房“预验即试产(试运营)”模拟验收改革暂行实施办法(试行) | 鹿城区 人民政府 | 区住建局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 2023年 4月底前 | 是 | 否(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 | 是 | 是 | 是 | 2 | 鹿城区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 鹿城区 人民政府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温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 2023年 9月底前 | 是 | 否(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 | 是 | 是 | 否(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 | 3 | 关于新增和调整交由七都街道等14个街镇行使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 | 鹿城区 人民政府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 | 2023年 12月底前 | 是 | 否(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 | 是 | 是 | 否(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 | 4 | 鹿城区人才房票实施细则(试行) | 鹿城区人民政府 | 区城乡改造和编研中心 |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人才住房支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委人〔2022〕6号)、《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号) | 2023年 11月底前 | 是 | 否(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 | 是 | 是 | 否(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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