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七都街道04-C-33地块、04-C-34地块中小学校建设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 2、项目位置:上江沥河、殿后河 3、工程内容:用地占用上江沥河水域总面积 9.24㎡,其中 1 号地块占用水域面积 1.81㎡、2 号地块占用水域面积 7.43㎡。 4、占用水域面积:9.24㎡。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工程占用水域通过开挖殿后河(龙形公园一期)作为本次水域开挖补偿面积。补偿水域面积为 9.24㎡,开挖水域面积等于占用水域面积。本次可供补偿水域数据来自鹿城区七都岛(温州大桥以西)水域调整方案报告(报批稿)》(2022.03))及其水域调整方案补充调查报告。本项目建设占用上江沥河为规划填埋河道,填埋水域面积为9.24㎡,填埋区域现状位于岸坡上,本工程建设不会影响河道正常行洪排涝功能。 6、占用水域时间:永久。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977034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216办公室。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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