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24-51533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农〔2024〕24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CD19-2024-0003 |
鹿城区农村宅基地调剂办法
一、受理和审批机构: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申请条件: 1、限同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村村民之间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移房产涉及的宅基地使用权调剂变更登记。 2、接受宅基地调剂的村民,调入后仍须符合一户一宅和我区宅基地面积标准;调出方村民须拥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且调出后拥有的宅基地面积不得低于我区标准;因直系亲属关系以赠与方式进行宅基地调剂的,调入方或其他直系亲属能保证调出方在宅基地调出后仍有居住场所。 3、宅基地调剂双方应签订协议,并经所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决议通过。 4、特殊情况的由属地街镇一事一议决定是否调剂,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申请材料: 宅基地调剂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调剂证明、宅基地调剂协议书、现状房屋测绘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原件。详见附件1-5 四、申请流程: 1、受理:宅基地调剂当事人双方向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宅基地工作科室或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宅基地调剂申请表、宅基地调剂审批表。 2、初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人审核资格条件:①审核调剂房屋是否纳入近期征收范围,若已纳入近期征收范围则无法调剂。②调入方和调出方是否符合申请条件。③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需先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若缺少相关产权证,需先办理确权颁证手续。④审核房屋现状是否与产权证一致,若存在房屋拆改建的,以合法拆改建审批手续作为调剂审批依据。无合法拆改建审批手续的,其违建部分应依法先行处置完毕后,再办理调剂手续。 3、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公示公告,并在调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公示15日且拍照留档。 4、复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科室负责人复审资格条件。 5、审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予以批准,相关调剂资料整理归档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6、登记:宅基地调剂双方当事人凭身份证明材料、原产权证书、调剂审批表等材料向不动产中心办理因调剂发生的转移登记手续。
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宅基地调剂申请表 类别:¨转让 ¨赠与 ¨其他_______ 单位面积:平方米
(调出方) (调入方) 年 月 日
附件2 宅基地调剂审批表 类别:¨转让 ¨赠与 ¨其他_______ 单位面积:平方米
附件3 宅基地调剂证明
兹有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同志, 年向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购买(转让、赠与) 间 层 结构的房屋,坐落于本村 地方,其地上建筑物系 年建造(或 年拆建),宅基地面积约 平方米, 同志为无房户,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该宅基地作调剂使用。 特此证明!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宅基地调剂协议书
调出方: (以下简称甲方) 调入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均属鹿城区 镇(街道) 村(社)村民,乙方在本村无宅基地。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名下 间位于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的宅基地调剂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同意将其名下一间位于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的宅基地调剂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甲方可通过公证委托办理人)应积极无条件协助乙方到登记部门办理该处不动产变更登记。 三、本宅基地调剂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并经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鉴证后生效,该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审核部门一份。
甲方: 乙方:
户内人员同意调剂:
鉴证单位: 鉴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宅基地调剂公示
温州市鹿城区 镇(街道)对以下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调剂情况予以公布,若对公布的内容有异议者,请于 年 月 日前(公告15日),到温州市鹿城区 镇(街道)反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审批。
联系电话: 地址: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盖章)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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