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5207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温鹿科〔2023〕1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2024年第三批科技创新券进行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内容 企业(购买服务方)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6日前(含12月16日)登录浙江省科技大脑系统(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申请使用”、审批通过,且已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将技术服务(交易)合同、技术合同登记凭证、发票、转账凭证以及服务结果凭证(如查新报告、检验检测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上传到浙江省科技大脑系统,符合规定的创新券。 二、兑现方式 我区发放的创新券统一采用企业兑现的方式。 三、兑现申请材料 1.《鹿城区创新券申请兑现承诺书》(见附件)一式两份,需原件,由企业(购买服务方)填写; 2.当笔转账纳入研发费用的入账凭证照片打印件,除企业(购买服务方)购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不要求纳入研发费用,其他科技服务均应纳入研发费用;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兑现单位务必关注鹿城区科技创新券工作钉钉群(群号:30293779),相关重要通知及预审结果将第一时间通过钉钉群反馈; 2、请各兑现单位于2024年12月16日前将纸质兑现申请材料送达我单位; 3、申报材料审核完成后,各兑现单位需登录温州市惠企政策“直通车”(网址: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发票附件,按模板导入发票等凭证信息,奖补资金按企业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拨付(无须提供收款凭据)。 4、企业购买软件开发类科技服务,需将所开发软件的软件登记测评报告上传浙江省科技大脑系统,纸质报告无需寄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叶如如,0577-88201535 电子信箱:ayd45@qq.com 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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