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级财政新增我区政府债券等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温鹿人大常〔2023〕68号)等相关规定,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重点审查部门预算等。 一、2024年区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再次下达2024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4〕7号)等相关文件,截至目前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524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5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89000万元,主要用于温州市绣山中学改扩建工程、鹿城区五马街道核心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温州城市数字科创园吴桥片区基础设施项目等。 (二)调整方案 2024年区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350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4890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489000万元),故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9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受房土市场低位运行影响,我区收入结构较年初预期变化较大,故调增(减)相应收入科目。 2.调整方案 保持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不变,调整收入结构,其中:增值税减少15580万元,企业所得税增加2000万元,个人所得税减少297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少1500万元,其他各税增加7080万元,专项收入减少15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加2470万元,罚没收入增加61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515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因一般债券转贷收入、民生政策新增和提标,以及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等因素,故调增(减)相应支出科目。 2.调整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增加35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46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4630万元,教育支出增加9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3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869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43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增加2000万元,金融支出减少10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6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00万元。 (三)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为弥补当年财力缺口,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动用2023年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847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较年初预期变动较大,故调增(减)相应支出科目。 (二)调整方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调增489000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减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增63610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增70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增14673万元,其他支出调增41983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调减928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减531万元。 四、重点审查部门预算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因年中社保提标增加基本支出,转拨街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后部门年初专项支出减少,330国道鹿城官岭隧道改建工程、缙云至苍南公路鹿城临江至藤桥段工程等项目支出节点变化,因此需调整鹿城区经信局、人社局、交通局部门预算(具体见附件8-10)。 (二)调整方案 区经信局调减基本支出2.57万元,调减项目支出166.38万元,其中:区小升规十条刚性措施专项分配调增143.22万元、优80条奖补专项资金调减251.56万元、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调减980.3万元等。 区人力社保局调增基本支出28.95万元,调减项目支出270.61万元,其中:大学生人才专项补助资金调增1407.67万元、人才工作政策性专项资金调增143.19万元、转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2544.33万元等。 区交通运输局调增基本支出11.49万元,调减项目支出401.51万元,其中:缙云至苍南公路鹿城临江至藤桥段工程等2个PPP项目调减2708万元,新增温州市近洋航线物流奖补上级下达2800万元等。 五、注册资本金预算调整情况 由盘活资产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注册资本金293600万元用于温州市鹿城区大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国有企业。 六、预算调整后情况 (一)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35000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不变,其中:增值税调整为99840万元,企业所得税调整为48500万元,个人所得税调整为1353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为10950万元,其他各税调整为68580万元,专项收入调整为95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整为26500万元,罚没收入调整为241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调整为25650万元,其他收入调整为1800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调整为920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1153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调整为81969万元,教育支出调整为290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调整为42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7247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整为2190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整为6000万元,金融支出调整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整为4396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整为4864万元。 (二)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65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不变。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调整为1622330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整为46万元,社会保障和调整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390500万元,农林水支出调整为70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整为14673万元、其他支出调整为11133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10282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整为269万元。 (三)重点审查部门预算调整为:区经信局收入为8539.53万元,支出为8539.53万元;区人力社保局收入为8040.11万元,支出为8040.11万元;区交通运输局收入为21025.88万元,支出为21025.88万元。 (四)注册资本金调整为293600万元。 附件:1.2024年鹿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草案表 2.2024年鹿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草案表 3.2024年鹿城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4.2024年鹿城区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5.2024年鹿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草案表 6.2024年鹿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草案表 7.2024年鹿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调整草案表 8.2024年鹿城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9.2024年鹿城区经信局部门预算调整收支汇总表 10.2024年鹿城区人力社保局部门预算调整收支汇总表 11.2024年鹿城区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调整收支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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