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4-00827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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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国(温州)智能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中国(温州)智能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温鹿政办〔2023〕63号)已于2023年10月10日印发。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更具操作性,现将该政策附件《政策执行分工表》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政策执行分工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政策执行分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条款内容

执行

方式

是否纳入总量控制

责任单位

1

支持各类创新

平台建设

1.加强高能级平台建设。鼓励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和国家级创新平台围绕中国(温州)智能谷产业导向在中国(温州)智能谷内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对顶尖高校院所和国家级创新平台主导设立、开展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项目情况给予最高5亿元综合建设支持;支持人工智能领域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集团)落地中国(温州)智能谷注册设立各类研发机构,对企业设立的研发机构、全职科研人员达到15人以上并实际投入运营,根据项目情况按20%、30%、50%的比例分3年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建设运营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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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2.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支持。建立中国(温州)智能谷新型研发机构管理评价机制及体系,对纳入中国(温州)智能谷新型研发机构库名单的新型研发机构,新获评认定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发机构等的,按国家级800万元、省级300万元、市级100万元给予奖励,对经年度评价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其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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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1

支持各类创新

平台建设

3.支持产业和孵化平台建设。支持产业平台做强做大,对产业平台年度净增规上人工智能企业5家以上且人工智能企业营收同比增速达25%以上的,给予运营主体奖励50万元,年度净增规上人工智能企业10家以上且平台人工智能企业营收同比增速达25%以上的,给予奖励100万元;运营企业利用现有厂房或楼宇资源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园区(楼宇)且产业集聚度达到70%以上(不少于5家),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在中国(温州)智能谷建设或运营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专业运营机构,按照实际新增入驻企业面积每平方米150元/年给予运营主体补助,每年补助最高150万元,连续补助2年;运营费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支出给予补助;对新认定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国家级700万元、省级350万元、市级20万元给予奖励,众创空间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10万元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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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局、

区科技局

2

吸引各类人才

集聚

4.支持高端人才引进。对中国(温州)智能谷内企业、科研类机构新引进的BCD类人才、博士和正高职称人才,经认定后,按照年薪50%、不超过50万元给予用人单位薪酬补助,薪酬补助不超过2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中国(温州)智能谷内科研类机构引进人才同等同条件享受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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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

2

吸引各类人才

集聚

5.支持高端人才创业。对符合中国(温州)智能谷产业发展导向,由ABCDE类人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才领衔的创业项目,试行“先资助再考核”模式,凡落地项目为领衔人才本人原创成果转化、核心团队成员全日制本科5人以上,完成工商注册后,直接予以兑现最高2000平方米场地“三免两减半”政策;经评定为区级以上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后,分I类、II类、III类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30万元-200万元创业启动资助,具体根据项目落地协议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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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6.支持人才平台建设。对中国(温州)智能谷内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在站期间给予企业每人最高20万元经费资助,给予博士后每人最高30万元生活补助;对中国(温州)智能谷内的科研院所博士后工作站,每年考核评选一批优秀博士后项目,给予15万元-50万元综合资助。对出站后留在中国(温州)智能谷(或新来中国<温州>智能谷)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40万元生活补助,分三期兑现,同一博士后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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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

3

支持各类项目

落地

7.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在中国(温州)智能谷新设立区域总部或业务总部并经认定为区级总部的企业(认定标准参照《鹿城区支持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鹿政办〔2022〕60 号),实缴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2%,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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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投资促进

服务中心

8.鼓励各类企业入驻。对入驻中国(温州)智能谷区域的新设和规上企业,经认定给予新注册人工智能企业(按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标准)月度升规后,首年度场地租金全额补助,原则上每个企业场地补助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规上人工智能企业根据上一年度营收增长5%、10%、15%、20%、25%按实际租金价格和租赁面积(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分别给予场地租金60%、70%、80%,90%、100%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60万元;对入驻中国(温州)智能谷区域、符合中国(温州)智能谷产业导向的新设企业,根据其投入情况按最高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装修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装修场地不再重复享受;对购置区属国有企业开发的办公场地300平米以上并自用的规上人工智能企业,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3人/100平米,购买当年营业收入增长10%、20%以上的,给予购置金额3%、5%补助,最高200万元补助,新注册落地的企业,经承诺有关事项,可享受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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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局

4

加大创新研发

支持

9.强化研发投入支持。在中国(温州)智能谷范围内,对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税务加计扣除对应的研发费用增速达15%以上的,按加计扣除对应的研发费用给予15%、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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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10.加强重点领域创新支持。对中国(温州)智能谷范围内的人工智能企业以市级“揭榜挂帅”攻关模式参与智能机器人、智能医疗、智能安防、智能可穿戴等应用场景的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攻关项目的,获评市级“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的,按不超过项目经费总投入的25%,市区两级合计最高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的补贴支持;对参与区外项目招标,同时自主开发软件合同金额(含开发费、维护费)在50万元-200万元的企业,按完成金额的3%给予奖励;超过2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完成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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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区经信局

11.支持开展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对中国(温州)智能谷范围内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按照合同支付给合作方实际金额30万元以上的项目,最高按照实付资金30%予以补助,其中建有校企(院企)联合研究院的追加3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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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5

推进企业规模

发展

12.强化高质量企业主体培育。在中国(温州)智能谷范围内,对首次认定或市域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首次“小升规”的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月度升规奖励60万元,年度升规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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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局、

区科技局

13.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对于发展持续性较好的规上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年增幅达到20%、30%、40%以上的,分别奖励10万元、15万元、25万元,规上人工智能企业营业收入年净增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对前3年营收年均增长10%以上的规上人工智能企业,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年度销售额(含开发费、维护费)达到300万、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2%、3%、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资格定补

区经信局

6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作用

14.鼓励各类基金投资。鼓励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类私募基金,引进市域外已投人工智能方向高新技术企业落地的,按其所管理基金实际投资该项目金额的2%给予基金管理人奖励,单笔最高400万元,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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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融办

6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作用

15.加强企业信贷支持。鹿城区范围内注册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认定(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入驻企业通过科创指数贷方式取得贷款的,根据其实际支付利息的40%给予贴息补助,年度内单个企业限补助一笔,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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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7

加强公共服务

支撑

16.强化创新服务支撑。支持国内外相关机构平台聚焦中国(温州)智能谷产业链关键、共性环节新建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创新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30%给予连续3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对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级300万元、省级100万元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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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17.加强科技创新券应用。购买鹿城智算中心算力服务的鹿城区内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发生购买并已完成支付的算力服务费用的30%补助,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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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18.支持产业大脑建设。对于中国(温州)智能谷范围内列入省级试点产业大脑的建设运营公司,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或排名一等梯队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年度评价结果为良好或排名二等梯队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入选省数字经济系统能力组件的,每个组件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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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局

8

加强综合配套

保障

19.加强住房配套保障。对全职在中国(温州)智能谷内工作的ABC类人才免费配租120平方米,DE类、F类人才分别配租90平方米、40平方米,租金为评估价的30%,民营企业全日制大专生配租40平方米、租金为评估价的50%,累计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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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

20.加强教育配套保障。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全职在中国(温州)智能谷内民营企业(科研机构)工作的E类以上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解决其子女入读区级公办学校,其他企业F类人才统筹解决其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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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

21.对连续任职2年以上且年薪30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高管(限5人),按其年薪超过30万元的部分给予7%的高管奖励。

数据校核

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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