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7/2024-0150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民〔2024〕8号

关于公布鹿城区民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做好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温鹿法建领办〔2023〕32号)精神,经局研究同意,编制《鹿城区民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科室应当按照《通知》精神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二、相关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鹿城区民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鹿城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承办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关于调整2024年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鹿城区民政局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浙江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民福〔201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6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2〕6 号)

4月底

2

关于调整鹿城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鹿城区民政局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温民助〔2019〕82号)

6月底

3

关于调整鹿城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鹿城区民政局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

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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