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4-01570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发〔202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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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温鹿政发〔2024〕4号文件的通知


张晓梓:

因你户与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已签订《温州市鹿城区房屋征收住宅用房(期房)货币收购补偿协议书》(BJ-2021-HD-SJT-832),《关于对张晓梓房屋的补偿决定》已无执行必要,经研究,决定撤销温鹿政发〔2024〕4号文件。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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