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3/2024-0162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双屿街道
生成日期 2024-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双屿办〔2024〕67号

关于公布双屿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村(社区):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7〕40号)、《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定规定的通知》(温鹿政发〔2018〕108号)要求,在各科室、村(社区)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研究同意,编制《双屿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执行程序。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街道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街道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决策后期跟进。决策实施满一年,承办科室、村(社区)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街道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双屿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日

关于公布双屿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pdf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