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3/2024-01927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4-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综法发〔2021〕41号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执行《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2021版)》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机构、中队,局属各单位: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做动态调整,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2021版)》的通知(温综法发〔2021〕134号).pdf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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