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8/2024-0204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4-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鹿城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年4月12日,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鹿城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温鹿卫〔2024〕48号),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医药条例》《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基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扎实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卫发〔2023〕35号)有关要求,结合鹿城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描述本方案的工作思路和主要内容。

(二)工作目标。确定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具体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通过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改革发展路径、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深化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六部分,明确行动方案的具体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是贯彻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本方案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强调要加强提升工作的宣传引导。

三、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5月13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科室: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科

联系电话:0577-88201080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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