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8/2024-0208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4-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4月25日统一组织体检。请入围体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于4月25日(周四)上午6:50到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宽带路7号)6楼会议室集中,统一参加体检,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另请考生备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不要穿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出示相关医疗证明,申请缓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八、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九、对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对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十、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体检结束后,请立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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