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24-0211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3〕4号)等工作要求,现将鹿城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人员名单予以更新公示。 (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0577-88281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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