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4-48711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2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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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鹿城区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鹿城区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根据《温州市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温政办函〔2023〕31号)结合鹿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进一步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的合作机制,健全传染病处置、预防干预、临床诊疗、监测评估等一体化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疾病三级预防,着力解决医疗与预防分割的问题,实现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的有效融合。到2024年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的医防融合体系全面建立,传染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医疗救治能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底,医防深度融合,实现人员通、业务通、资源通、信息通,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逐步降低,居民健康主要指标明显提升,全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二、工作任务

(一)工作体系融合

1.建立工作机构。依托区疾控中心成立区医防融合工作指导中心,具体指导全区医防融合工作推进。鹿城区人民医院成立医防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委员会,由鹿城区人民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鹿城区人民医院分管负责人以及区疾控中心副主任或中层业务骨干担任;实行委员会办公室与公共卫生科合署办公。

2.完善工作模式。建立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互派人员机制,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专员、联络员派驻制度。区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科科长分批到疾控中心轮岗提升业务能力。区疾控中心高级职称专业人员每年到基层指导不少于30天。

3.强化技术支撑。依托鹿城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传染病区,承接辖区传染病病人收治。同时与温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第六人民医院)协同联盟,依托其综合优势,推进全区传染病防控、救治培训指导、医防融合技术创新。

(二)防控业务融合

4.建立研判会商机制。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框架下,建立疾控机构与公立医院日常定期会商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就不明原因传染病、传染病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风险因素监测和院感事件等进行通报和会商,遇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发起会商,商议对策并开展风险评估。

5.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设综合性哨点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严格落实发热门诊管理,完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制度,强化传染病首诊负责制,规范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加强不明原因疾病、聚集性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和吹哨制度,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分析、构建以哨点医院为核心、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预警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加快推动构建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

6.建立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在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及风险人群管控等应对处置措施中的协调配合,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与教育、民政、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加强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聚集性疫情处置队伍建设,由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传染病防控研判和处置队伍。遇重大疫情防控,启用传染病防控队伍,成立应急流调中心,提前排摸传染病病例在医疗机构的活动轨迹和密切接触者,及时研判疫情风险,共同制定防控计划和处置意见,确保响应快、处置快、效果好。

7.强化防治能力建设。构建以区疾控中心、鹿城区人民医院为核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补充的鹿城区医疗救援体系。强化传染病多病共防、综合防治以及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发挥更大作用,以肺结核、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为重点,推进职业病综合防治、居民膳食营养(推广中医食疗药膳)等,试点医防融合社区建设,深入开展省级“无结核社区”等创建,打造“一区域一防治”专病防控示范区域。

(三)平台信息融合

8.建立传染病监测预警数字化体系。配合全市建设多层次多部门多病种的传染病监测预警数字化体系,实现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公共卫生管理业务协同,提升对重点传染病和罕见病的监测预警能力,逐步实现人工智能自动分析预警。依托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症状监测预警信息系统,自动推送和主动抓取诊疗数据,为早期发现急性呼吸道和虫媒传染病,尤其是新发、突发传染病的异动提供数据支撑。根据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因病缺勤系统,整合各项诊疗数据、症状监测预警信息,及早发现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征兆及可疑症候群,提高学校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建成医防融合示范学校1家。

9.建设医防融合大数据平台。依托城市公共数据平台和鹿城区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完善医疗信息资源共享服务机制,建设鹿城区医防融合大数据平台,打通HIS系统和电子健康档案等系统信息壁垒,多渠道完善和丰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内容,实现诊疗、用药、检查检验结果、健康档案等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居民、家庭医生、临床医护和公共卫生人员之间互动沟通和信息共享融合。提高传染病流调个人诊疗信息调阅效率,提高现场流调和远程流调节效率,实现快速流调。建设公共卫生决策分析与服务评价信息系统,建成医防融合量化体系。

(四)监督监管融合

10.建立医防融合工作评估制度。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国疾控传发〔2023〕21号)、《浙江省公共卫生任务书》等要求,对区属医疗机构实施医防融合工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资源共享、传染病诊疗管理与报告、应急处置、免疫预防、职业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信息化建设等。将医疗机构履行医防融合职责纳入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

11.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向鹿城区人民医院、鹿城区第三人民医院派驻疾控监督员,负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责任。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机制,建立定期调度、督查和通报制度,组建专家库,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五)医防资源融合

12.扩大免疫预防服务。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为重心,综合性医疗机构成人预防接种门诊为有效补充的预防接种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职能手段,拓展预防接种服务,指导临床医生针对老年人、糖尿病病人等特殊人群开具“免疫处方”,合理建议接种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设立疫苗接种咨询服务门诊,为特殊健康状况人群提供预防接种咨询和评估,利用人工智能和区域诊疗平台,自动采集咨询对象诊疗室等评估资料。

13.实现实验室资源共享。坚持“平战结合”,以国家致病菌识别网、13种呼吸道病原体检测网为依托,以全区各医疗卫生实验室监测系统为支撑,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卫生网络实验室体系,对疾控和医疗机构间实验室生物标本“采、送、检、报”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标本管理效能和检测效率。按照“统筹规划、合作分工、相互补充、资源联动和信息共享”的原则,建设由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医疗机构检验科、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病原微生物研究机构等共同组成的公共卫生检测实验室网络。建立健全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服务,提高传染病病原学诊断和人体生物学标本检测能力。

14.打造健康教育主阵地。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融入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全流程,把医疗机构打造成为健康教育主阵地。依托“健康鹿城”“鹿城疾控”等公众号、“健康in鹿城”传播云,以视频图文等形式点位精准投放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膳食营养、慢病防治等健康知识,实现各级医疗机构门诊候诊大厅、输液室、病房等场所全覆盖。实行药方和健康教育“双处方”,改造医院信息系统,将健康教育与门诊、住院、院后等全过程的诊疗服务有效融合。

(六)人才培养融合

15.完善科室和人员配置。核定一定比例事业编制并予以保障,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其中鹿城区人民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执业医师配置不少于2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

16.强化人才队伍培育。实施公共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培养。建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交叉培训制度。疾控中心根据辖区医疗机构专科特色、业务分布及薄弱环节,选派中级及以上疾控中心公共卫生人员带团队、带项目驻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帮扶指导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上岗的公共卫生人员到区疾控中心轮岗,提升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诊治、慢性病管理、职业病防治等业务水平。通过互派人员,进一步推动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双提升。

17.实行人员双向柔性流动。建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人员双聘、双流动”机制,实现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人才融合互补。鼓励疾控机构选拔专业技术人员到医疗机构兼职,“平时”兼职参与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相关工作,“战时”立即投入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鼓励医疗机构选拔相关专业人员到疾控机构参与传染病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5月)。组织制定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部署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4年12月)。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推进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医防融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内容和时间节点,跟进推动任务落实。

(三)评估总结(2025年1月—12月)。2025年初,对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完善评价考核办法,总结试点工作成熟做法和经验。到2025年底,建立起高效协同、措施完善的医防融合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温州市鹿城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工作督导开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二)加大保障力度。强化区疾控中心、鹿城区人民医院感染病学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疾病早发现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保障体系。

(三)强化工作联动。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与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等部门和属地街镇的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实现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四)做好跟踪评估。加强对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动态跟踪调度,及时评估工作开展成效,公布进展情况,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

(五)完善督导考核。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综合评价。人员双向流动期间工作表现及工作成果作为评先评优依据,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医防融合创新试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医防融合创新试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时间

责任单位

备注

1

组织机构

1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日常工作,开展工作督导,落实岗位职责。

2024年3月

区卫生健康局


2成立区医防融合工作指导中心。

区卫生健康局


3鹿城区人民医院成立医防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委员会。

20246

区卫生健康局


2

工作模式

4建立公共卫生专员、联络员派驻制度。

区卫生健康局


5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建立“人员双聘、双流动”机制

202412

区卫生健康局


6传染病防控创新协同联盟加强技术指导。

区卫生健康局

3

工作机制

7建立多部门及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定期会商制度。

区卫生健康局


8建立协同处置机制,成立医防融合应急流调中心,重大疫情时联合开展应急处置。

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卫委成员单位


9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医疗机构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首诊负责制、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

区卫生健康局


10落实医疗机构医防融合工作任务清单,将其纳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绩效考核。

区卫生健康局


11全面实施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

区卫生健康局 


4

能力建设

12在温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体系的基础上,加快鹿城区应急救援建设

202412

区卫生健康局


13组建应急医学救援队伍。

区卫生健康局


14开展传染病多病共防,建设一区域一病专病防控示范区试点建设医防融合社区

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街镇


15强化人才队伍培育,建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交叉培训制度。

区卫生健康局


5

信息建设

16配合全市建成多层次多部门多病种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综合监测。

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卫委成员单位


17建设医防融合大数据平台,打通区域诊疗及公共卫生等信息系统,实现诊疗、用药、检查、检验结果、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

区卫生健康局


6

资源共享

18.鹿城区人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大免疫预防服务,针对老年人、糖尿病病人等特殊人群开具“免疫处方”。设立疫苗接种咨询服务门诊,为特殊健康状况人群提供预防接种咨询和评估。

区卫生健康局


19优质资源共享。建立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结果互认共享制度,共享检测资源,联合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区域性检测实验中心,依托市公共卫生检测实验室质控中心,建成覆盖全区的公共卫生网络实验室。

区卫生健康局


20打造健康教育主阵地。医疗机构门诊候诊、输液室等场所宣教信息化建设全覆盖。健康教育纳入医疗机构双处方流程,落实住院患者入院、院中、出院等环节的健康教育。

区卫生健康局


7

督导考核

21制定医防融合评估办法,加强日常督导,开展效果评估。

202512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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