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225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陈秋清(温州市鹿城区十号电动自行车店经营者): 因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温鹿市限提【2024】040506号)和询问通知书(温鹿市监询通【2024】040506号),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温鹿市限提【2024】040506号)和询问通知书(温鹿市监询通【2024】04050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个工作日后即视为送达。 附件: 1.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温鹿市监限提【2024】040506号) 2.询问通知书(温鹿市监询通【2024】040506号)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5月06日 附件1.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温鹿市监限提【2024】040506号).pdf 附件2.询问通知书(温鹿市监询通【2024】040506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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