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石板巷110弄2号房屋拆除后的空地五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2024712024年7月15日10时前为自由报价,2024715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土地坐落地址

土地使用面积约

单价(元//㎡)

招租底价

(/)

租赁
期限(年)

保证金(元)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1

温州市鹿城区石板巷110弄2号

149.4

10

1.7928

0.5

10个工作日

二、承租人条件

1、无不良负债余额,需提供公示期内的征信报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竞得人须在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期租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项目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办理场地移交手续,租期自《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前三年无递增,第四、五年租金均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5%。后续每期租金须提前1个月付清。

4、履约保证金1万元(接受银行保函),于项目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未完成租赁内容相关要求或其他违约行为,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租金或违约金。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租赁场地不得作为汽车停车场和用于有扰民可能的其他用途;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有意竞买者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4、租赁场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下午5时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71日上午9时起至2024712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鹿城国有资产经营集团公司咨询电话:0577-88686880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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