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商户们请注意,电子秤未按规定检定不得使用!


近日,为严厉打击使用“鬼秤”“短斤缺两”等计量违法行为,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以全区各农贸市场为中心,覆盖周边经营单位,共排查电子秤使用单位1491家,电子秤1766台。经查,发现部分电子秤存在标签文字磨损、脏污等轻微问题52个,已责令当场整改,另发现9台电子秤存在未强制检定、破坏计量准确度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对其立案查处,取得“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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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对计量秤进行检查并邀请消费者进行监督

在整治行动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单位所使用的电子秤进行检查,着重查看电子秤是否检定、是否超过检定周期、是否存在缺斤少两情况、是否存在改装或故意破坏电子秤准确度行为等问题。同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提醒告诫市场经营者以及主办方要落实计量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

检查结果显示,电子秤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问题最为突出。强制检定是指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所有电子秤使用单位及个人都须遵守强制检定的相关规定。

在此,区市场监管局向广大商户发出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新购置的强检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应进行首次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请广大商户务必关注所使用的电子秤是否经过强制检定或处于强制检定合格有效期,自觉使用规范合规的计量器具,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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