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关于2023年度文化精品奖励项目的公示


根据区委宣传部《鹿城区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温鹿宣〔2023〕19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区级文化精品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温鹿宣通〔2024〕3号)相关规定,经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现将2023年度文化精品奖励项目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月8日-7月12日17:30(共5天)。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实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联系部门:鹿城区委宣传部文化科;受理电话:0577-88030852,传真:0577-88030830;地址:温州市广场路188号;邮政编码:325000;联系人:陶陈婧瑛。

附件:2023年度鹿城区文化精品奖励项目.docx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

2024年7月8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