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6/2024-505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山福镇
生成日期 2024-08-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鹿山政〔2024〕70号

关于印发《山福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镇安委会各专业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

《山福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


山福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根据省、市、区安委会部署,结合山福镇实际,特制定《山福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坚定“三个目标”,聚焦“四大能力提升”,围绕“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源头治理、排险除患、科技攻坚、工程治理、管理提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和应急逃生能力,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实施“强城行动”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促使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科室组织推动、各相关科室、站队所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以镇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每季度开展不少于3天的督导。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着力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2.压实属地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作用,促进各村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各村两委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4.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5.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住宅小区、学校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落实整改销案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发动网格、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6.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7.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协调有关科室、站队所及时消除隐患。

8.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9.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宗教领域安全、涉海涉渔安全、城镇建设及自建房危旧房领域安全、城市运行领域安全、建设机构领域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0.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1.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2.配合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配合区应急局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3.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14.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配合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加大工贸、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治理。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15.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6.推动危化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7.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8.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9.学习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按区级试点落实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20.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5年底前,推荐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报区里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1.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2.综合统筹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落实好镇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3.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风险隐患突出的村和行业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在“掌上鹿城”发布安全生产系列专题通稿,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三、工作安排

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至4月)。编制《山福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成立山福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并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村、相关科室、站队所按照实施方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科室、站队所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二)完善法规制度。各村、相关科室、站队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三)强化考核巡查。山福镇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山福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山福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序号

主要任务

落实举措

具体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落实“源头 防”举措

(一)强化项目源头管控。

1.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提前预留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储存用地。严格规划许可管理,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

常态化

资规所


2.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格落实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产业“禁限控”目录。

常态化

经济办、应消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把项目审批安全红线,2024年落实项目审批(核准)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常态化

经济办


4.严把项目设计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项目符合安全设计标准;技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技改过程同步落实安全防控举措。严把安全准入,建立“新业态”监管机制;建立诚信机制,强化银行、用地、社保制约机制。

常态化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风险分级纳管。

1.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基础上,落实新注册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及时更新在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状况,实现风险分层分级分类纳管。

常态化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探索建立自建房、危旧房安全监管机制,将自建房纳入全生命安全周期监管。

2024 年底

城建办


3.探索在5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自评,其中“厂中厂”、“厂改房”场所必须开展风险自评,建立风险排查、管控标准化流程。

2024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强化危化品使用企业和易燃易爆企业安全监管。

常态化

应消站


(三)加强应消体系建设。

1.完善基层工作体系,全面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加快通过平安法治模块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使用。到2024年底,村网格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覆盖率达到 100%。

2024 年底

应消站、综治办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2.完善基层组织体系,2024年3月底前实现应急消防管理站挂牌;应消站执法资格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根据工作实际配备辅助执法人员。

2024 年底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3.2025年应消体系建设实现达标。

2025 年底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落实“人 防”举措

(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1.按照《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要求,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推动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2024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吹哨人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底危化品、工矿、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设备)100%建立。

2025 年底

应消站、交警一大队五中队、市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吹哨人报告奖励制度,2026年规上企业100%建立。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监督,确保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以危化品、道路运输等安全生产专业队伍为重点,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2024年底前建立落实镇级队伍考核、退出、培育机制。

2024 年底

交警一大队五中队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以危化品、道路运输等安全生产专业队伍为重点,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2025年实现救援队伍能力与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求相匹配。

2025 年底

交警一大队五中队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常态化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提升生 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 养。

1.2024年完成卫生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

2024 年底

社会事务办


2.2025年,完成重点文物保护、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5 年底

宣传办


3.2026年完成小微企业园主要负责人、“厂中厂”出租户、“厂改房”二房东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6 年底

应消站


4.道路交通、涉渔涉船、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民爆、特种设备、电力、能源等重点行业结合实际推进。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素养,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提升培训质效。

2024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2024年底推动企业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

2024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2025年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

2025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2026年推广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1.深化开展“夜查、夜巡、夜访”和“后半夜夜查打更”机制。

常态化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益”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推动落实“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学、交房第一步、注册第一嘱、放映第一播、会前第一屏”。

常态化

应消站、城建办、宣传办、党政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与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部门互动,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宣传。

常态化

镇安委办

工会、团委、妇联、经济办、红十字会

4.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工作。

常态化

交警一大队五中队、农办、应消站、团委、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行业协会安全生产共治体系创建,加大安全生产互助联盟建设力度,加快合规体系建设进度,探索辅助检查员和安责险机制有机结合。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推进“星级安全管理员”评价。

常态化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落实“技防”举措

(七)加大智慧监管。

1.强化全过程监管,2025年底前完成燃气管理数字化系统应用推广。

2025 年底

执法中队


2.强化全过程监管,2026年全镇统一液化石油气瓶二维码编码体系。

2026 年底

执法中队、市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迭代优化“智慧住建安监系统”加强智慧工地多场景应用,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入平台管理。

2026 年底

城建办


4.加大文旅安全码推广应用,2025年实现文旅领域单位100%使用。

2025 年底

宣传办


5.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

2025 年底

应消站


6.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水利、能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协同做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并覆盖到其它行业领域。

2026 年底

应消站、城建办、交警一大队五中队、经济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技术更新度。

1.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危化品、工贸等行业领域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

2026 年底

城建办、交警一大队五中队、应消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依法加快“小散乱”生产经营单位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开展老旧电气线路改造。

2024 年底

经济办、应消站、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完成高危行业领域建立老旧设备装置强制评估更新工作评定。

2026 年底

应消站、交警一大队五中队、城建办、市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对安全条件差、难以保障安全生产的老旧设备装置实施停产改造。

2026 年底

应消站、交警一大队五中队、城建办、市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完成高危行业老旧设备装置改造提升。

2026 年底

应消站、交警一大队五中队、城建办、市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引导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适用改造,大力推进“智改数转”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2026 年底

经济办


(九)推动科研攻关。

1.立足实用实效,加快推广一批安全实用技术,推选一批省、市级安全生产科技应用案例,择优实施安全生产领域科技攻关揭榜挂帅管理。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加大安全应急装备产业扶持力度,引导重点企业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2024 年底

经济办、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落实“工程防”举措

(十)推进生命保障工程。

1.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拆违拆危”治理行动,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配置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2025 年底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厂改房”100%实现纳管,完成丙类厂房提升改造,所有丙类厂房需安装喷淋设施,重大隐患100%消除。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行动,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配置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消控室100%实现信息化纳管。

2024 年底

应消站


3.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常态化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高处作业专项整治、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和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2026 年底

应消站、城建办、水管所、市监所、交警一大队五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2025年底前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动态清零。

2025 年底

城建办、执法中队、应消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探索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1.根据《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指导意见》,围绕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明确创建要求。

2024年6月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以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为主抓手,探索安全发展示范乡镇创建。

2025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二)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工程。

1.深化电气焊“一件事”改革,确保电焊机及时“加芯赋码”,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构建电气焊安全生产“法治+智治”格局。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深化“园中园”“厂中厂”“一件事”改革,建立工业厂房出租管理办法,推动1个小微园区(厂中厂)和6家承租企业应用“基层多元主体责任落实”项目成果。

2026 年底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3.深化有限空间“一件事”改革,实施“源头减、辨识准、作业安、科学救、保障实”全链条安全管理,提升全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推进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严格化工项目入园标准,全过程管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

2026 年底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5.推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一件事”改革,深化“安评在线”应用,加强安全评价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覆盖条件复核。

2024 年底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落实“管理防”举措

(十三)规范隐患排查整治。

1.结合国家、省、市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完善镇级事故隐患督导检查手册。

2024年9月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结合省级隐患示例小视频库,提升隐患辨识能力。

常态化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 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督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自查,其他行业领域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自查,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探索比对检查机制,提升自查质量。

常态化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提升安全生产检查质效,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闭环销号机制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030”闭环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科室严格审核把关排查验收销号机制。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5.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有效发挥“综合督查+专业督查”机制。

常态化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用好“PDCA循环法”,完善落实“发现问题、制定举措、组织实施、及时反馈”闭环管理机制。

常态化

镇安委办


7.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做好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工作。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四)推进安全生产准化建设。

1.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的新型标准化管理 体系,推动规上企业逐步达标,指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排摸整理全镇标杆企业培树清单。

2024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对达标企业在监督检查、复产验收、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对不达标企业落实制约机制,依据企业是否达标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

2025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互助组”,通过企业结对互助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互相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五)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1.强化精准执法,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室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每年梳理确定一批需重点关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清单,围绕重点、靶向发力。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对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对一般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先公告”执法。严肃执法刚性,逐项梳理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中问题隐患对应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事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大非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线上巡查线下执法模式。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确保有3名以上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

2024 年底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完善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

2024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组织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持续优化应用执法技术检查员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六)规范事故处置流程

1.加大事故挂牌督办力度,强化隐患、事故追责问责,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通过责任“前追”防范事故于未然。

常态化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严格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规定(试行)》,通过责任“后追”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常态化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厉打击事故迟报、瞒报、谎报行为,提升事故信息报送时效性、规范性。

常态化

应消站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强化激励问责,按照《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监察委员会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安全生产“八个一律”“三条限制”“三项关爱”措施的通知》(温安委办〔2023〕38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动态挂牌督办的通知》》(温安委〔2023〕22号)对工作成效突出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存在突出问题的科室和个人予以约谈问责。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纪委、组织办

长效长治目标

主要目标

1.实现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21年-2023年双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2024-2026 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 2021 年-2023 年下降10%。

2026 年底

镇道路交通安全专委办

镇道路交通安全专委

会各成员单位

3.2024-2026年力争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026 年底

镇涉船涉渔安全专委办

镇涉船涉渔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4.紧盯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等“五大”领域,全面排查突出风险隐患,严格整治标准,严密防范举措,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2026年底,人员密集场所影响消防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窗动态清零,改造提升1个以上影响消防安全的高层住宅小区;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2021年-2023年下10%,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

2026 年底

镇消防安全专委办

镇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5.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建成特殊作业审批和人员定位系统,“一重点一重大”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100%覆盖,高危工艺100%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改造,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

2026 年底

镇危化品安全专委办

镇危化品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6.区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占当年度竣工项目数量20%以上,实现新开工项目承插型盘扣式支撑架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 100%覆盖;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2021年-2023年下降10%,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

2026 年底

镇建设施工安全专委办

镇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7.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率达95%;2024-2026 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 2021年-2023 年下降10%,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

2026 年底

镇工矿安全专委办

镇工矿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8.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覆盖率达到 100%,文旅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实现 100%覆盖,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

2026 年底

镇教文体安全专委办

镇教文体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9.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 95%以上,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率达 90%以上,生产经营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率达 100%,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6 年底

镇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

镇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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