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8/2024-50692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卫〔2024〕105号 |
各街镇、区直各单位,区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温鹿编〔2024〕10号)精神,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整合重组,组建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不再保留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启用“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印章,原“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启用印章和废止印章样式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启用印章和废止印章样式 启用印章样式 废止印章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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