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0/2024-50678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9-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区各预算单位: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区级财政绩效复评工作的通知》(温鹿财绩效〔2024〕33号)有关要求,我局在各预算单位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选取60个项目进行绩效复评。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价情况 本次绩效复评项目共计60个,其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24个,占比40%;“良”的32个,占比53.3%;“中”的4个,占比6.7%。详见附件。 二、结果应用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28号)的精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被评价单位要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办法的通知》(温鹿政办〔2021〕52号)的要求,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4年区级财政绩效复评结果汇总表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