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1/2024-50708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门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4-09-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28日就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作出了《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2024]24号)的通知》(温政鹿土征字[2024]24号),并将有关内容进行了公告。在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被征收人共同协商选定的书面意见,视作不能协商选定本项目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参照《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指引》等规定,决定对以下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详见附件)进行随机摇号确定本项目房地产估价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摇号时间:2024年9月14日下午16:00 2、摇号地点:温州市瓯江公证处会议室 3、参加人员:被征收人代表、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候选估价机构代表、公证机构工作人员。 4、公证机构:温州市瓯江公证处 特此通知 附件:房地产估价机构候选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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