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24/2024-50711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吉学军家属: “5·14”事故调查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当事方的处理建议。你(们)作为吉学军家属,因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事故调查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事故责任认定、处理建议有异议,你(们)有权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5·14”事故调查组(联系人:叶子,联系电话:0577-88570766,邮编:325000,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龙瑞大厦2幢819室)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事故调查告知书.doc “5·14”事故调查组 2024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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