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
(一)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培训、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医防融合领域科学研究。
(八)协助做好健康鹿城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监测评估,指导健康城镇建设的有关业务工作。
(九)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卫生健康领域的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
(十)完成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