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鹿城区“浙里新市民”应用积分兑换规则》的通知
各科室、街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 现将《鹿城区“浙里新市民”应用积分兑换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2日
温鹿新居民〔2024〕9号--鹿城区“浙里新市民”应用积分兑换规则.pdf